应急管理部2022年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2-08-17|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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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急管理部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 申展利: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应急管理部新闻发布会。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今年4月,国务院安委会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条硬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今天,我们邀请到应急管理部安全协调司司长汪崇鲜先生,安全生产监察专员李豪文先生,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厅长张海阁先生,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刘斌先生,请他们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提问。
  按照惯例,我先向大家通报一下7月份全国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形势。
  应急管理部会同国家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对7月份全国自然灾害情况进行了会商分析。7月份,我国自然灾害以洪涝、风雹为主,干旱、台风、地震、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也不同程度发生。各种自然灾害共造成1692万人次受灾,因灾死亡失踪90人,直接经济损失285.9亿元。7月份全国自然灾害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洪涝灾害南北齐发,辽宁、四川局地损失较重,大江大河汛情总体平稳,局地山洪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二是全国共出现10次强对流天气过程,较常年同期偏多,风雹灾害点多面广,雷击事件较为突出。三是登陆台风个数少,台风“暹芭”是今年首个登陆我国的台风,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累计降雨量大。四是高温天数较常年同期偏多,四川、重庆、云南等地发生阶段性旱情。五是我国大陆地区共发生2次5.0级以上地震,未造成人员伤亡。
  7月份,全国安全生产形势较为平稳,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912起、死亡1609人,全国各类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同比下降。但从发生的典型事故看,一些问题隐患仍较为突出:
  一是矿山领域重大隐患治理不到位,非法开采问题突出,7月23日,甘肃白银泓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边坡坍塌重大事故,造成10人死亡,个别地方接连发生金属非金属矿山盗采较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二是道路运输较大事故多发,其中7成为货运较大事故;此外暑期出行游玩增多,旅游客运风险集中显现。三是燃气泄漏爆炸事故频发,一些地方违规施工导致燃气泄漏,生产经营场所和居民小区燃气设备维护使用不当等问题突出。四是由极端天气引发的灾害事故多发,特别是旅游景区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游客遇险,水上运输冒险航行作业造成人员伤亡。
  各位记者朋友,以上是向大家通报的有关情况。下面,请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监察专员李豪文先生介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有关情况。
  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监察专员 李豪文: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谢长期以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自今年4月初,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以来,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措施,狠抓贯彻落实,取得了初步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树牢。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召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通过举办安全生产专题报告会和党校专题培训班,以及组织学习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做到新任职的领导干部安全专题教育培训全覆盖,进一步强化“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特别是增强了“三重压力”之下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的坚定性。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和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同志亲自上手,亲力亲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加快推动解决了一大批涉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等突出矛盾问题,安全发展的基础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二是安全生产责任不断压紧压实。从地方层面,目前全国有21个省份的党委政府制修订了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有18个省份将安全生产纳入了党委的巡视内容;全国所有省份将安全生产纳入本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考核内容,其中还有23个省份提高了考核权重。
  从国家层面,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中有35个成立了本系统或本部门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部门“三管三必须”的安全监管责任。
  从企业层面,通过开展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团为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以及挂牌督办、警示约谈和严肃事故查处等多种途径,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三是安全专项检查扎实开展。目前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仍然在深入进行,同时深刻吸取一些地区和行业领域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在全国深入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和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两个“百日行动”,聚焦工贸行业钢铁、铝加工、粉尘涉爆等行业重大隐患和重点事项,开展百日清零行动,突出煤矿9个重点市,4个重点企业和非煤矿山8个重点省份、31个重点县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攻坚。同时,还完成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今年的首轮部级督导核查,深化“消地”协作,实现了近7000个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全覆盖检查。据统计,在全国共排查治理了突出问题隐患近16万条,并且对集中治理的地区还开展了中期评估。
  四是安全生产源头防范治理持续深化。应急管理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目前,大多数地区普遍建立了新开工的化工基地、新上的重点危化品项目联合审批机制,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和论证,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应急管理部和国家矿山安监局针对贵州今年以来发生的重大事故,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专家组进驻贵州,到目前仍然在贵州开展系统性的督导帮扶。会同生态环境部,针对一段时间以来环保设施事故多发的问题开展了专项督导,着力推动解决环保设施相关工艺标准的安全缺陷问题。在煤矿上,着力推进智能化矿井建设,目前全国累计建成了800多个智能化的采掘工作面。在源头治理上,还表现在各相关部门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严厉依法查处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瞒报谎报事故、违法转包分包,以及违规挂靠资质等一批典型案件。
  五是安全监管力量得到强化。各地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着力解决安全监管执法“人少质弱”的问题,在这方面,一些地区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比如,江苏省全省增加了1087个行政编制,使全省专业监管人员比重达到84.8%,提前超过了中央规定的75%的比例要求;北京市为全市的基层乡镇街道配备了近5000名安全协管员,陕西省监管执法人员的编制增加58.8%,安徽省全省的安全监管力量也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其他地市,包括山东青岛、济宁,吉林省吉林市,浙江温州,四川泸州等地在监管执法力量的建设上也走在了全国前列。
  为提高执法监管人员的能力素质,各地还普遍建立实施安全监管人员人才培养计划。今年以来,全国培训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约18万人。同时,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权威,按照国家部署,目前全国有17个省份实现了执法人员统一着装,到年底所有省份将全部配装到位,一些省份,比如广东,还专门安排了1152万元专门用于解决基层执法车辆难的问题。
  以上几个方面,应该讲进展也好,成效也好,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总的来看,当前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任务依然繁重。所以,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上必须一招不让,持续发力,有效防范和解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切实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
  申展利:
  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朋友围绕今天的发布主题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
  总台央视新闻频道记者:
  谢谢主持人。深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十五条硬措施的重要内容,国务院安委会对此也开展了综合督导,能否介绍一下目前整体推进情况,对于查出来的问题隐患,如何推动整改解决?谢谢!
  应急管理部安全协调司司长 汪崇鲜:
  谢谢你的提问。今年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安全生产形势,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李克强总理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安委会将大检查作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的重要内容来组织落实,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印发通知文件,部署在全国范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开展全面的自查和重点领域的专项督查。截至目前,全国各地共排查隐患1420多万条,整改率为94.5%。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也高位地推动有关工作落实,一方面,实施综合督查与考核巡查相结合。4月中旬到6月底,国务院安委会派出由部级领导带队的16个综合检查组分赴32个省份,结合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同步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综合督查,核查抽查了76个市级政府、653家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开展专题谈话934人次,发现各类问题隐患2700余项,全面督促各地各方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另一方面,我们坚持整体提升与重点攻坚相结合。针对近期事故多发的一些行业领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了经营性自建房、城镇燃气两个“百日行动”,结合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切实地解决了一些重点难点问题。
  应急管理部也深入地开展化工园区和非法违法“小化工”的整治、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专项督查检查、工贸“百日清零”、高层建筑和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矿山领域非法盗采行为。据统计,二季度应急管理系统共实施行政处罚5.5万次,同比增长9.5%,环比增长61.7%。
  各有关部门也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商渔共治2022”和铁路沿线环境治理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等12个部门先后派出70余个工作组深入一线严督细查,全力稳控安全形势。
  下一步,我们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提升前期工作成效,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大排查整治力度不放松,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谢谢。
  经济日报记者:
  近年来,应急管理部陆续向社会公布了一批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持续推动这方面工作,请问安徽省在这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厅长 张海阁:
  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好!近年来,我们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坚持严格规范执法,积极推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落到实处,安全生产日常执法和事故调查中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得到了不断地加强。
  一是建立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我们制定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从日常执法、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两个方面,对安全生产执法案件移送过程进行了规定,实现了案件从调查、移送、侦查、批捕、起诉和审判的有效衔接。会同省检察院制定了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意见,建立了联席会议、专项调研、信息共享、联合培训、联合宣传、督导回访等6项工作机制,落实重点任务,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加强行刑衔接工作,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
  二是强力推动行刑衔接工作落实。省安委会办公室将行刑衔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市级政府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督促指导各地落实行刑衔接工作的机制,组织召开行刑衔接工作联络员会议,从案件移交、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刑事审判等四个方面,通报工作的开展情况,研讨交流案件移交、证据标准、信息沟通等问题,常态化邀请省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将行政执法等系统信息与省检察院共享。组织开展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宣传。发布涉嫌危险作业罪的行刑衔接典型案例。
  三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开展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对全省生产经营单位推行建档管理,动态调整,分级建立执法对象名录,逐步实现一家企业对应一个执法主体,避免多头执法。完善差异化执法机制,采取计划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企业实行一个执法年度内全覆盖的检查,对其他企业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抽查。制定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动态更新“一单两”,实现以安全风险程度为基准的差异化执法。
  2019年1月到2022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457件708人,有力惩处了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今年1-7月份,全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4.96%和24.92%。谢谢。
  北京广播电视台记者:
  谢谢主持人。我想请问刘斌局长,北京市在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方面,主要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取得了什么成效?谢谢!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刘斌:
  谢谢这位北京记者的提问。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发布以后,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了传达学习,并全面贯彻落实。对标国家的十五条,北京市出台了36项具体措施。在压实党政责任方面,北京市坚持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并通过“一月一通报、一月一考评”,倒逼全市各部门、各级政府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在强化行业监管方面,我们紧盯储能电站、燃气、电动自行车等重点难点,明确“全链条”的监管责任。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方面,我们在为基层配备安全员队伍的基础上,又在全国率先组建市级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队伍,进一步提升执法专业化水平。
  在安全生产举报方面,我们充分利用北京市12345的信息渠道和“接诉即办”的经验,不断完善公众对安全生产隐患的举报和奖励机制。
  总的来说,经过全市上下协同努力,这些措施压茬推进,已初见成效。
  一是通过专项整治,实现了事故压减的目标任务。我们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今年7月底开始,我们又启动了安全生产整治“百日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各区、各部门共检查12.7万余家单位,排查上账隐患问题16741项,其中已经消除16028项,销账率达到了95.7%。通过这些专项整治,大大压减了事故总量。今年1月至7月,全市的亡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0.4%和21.3%,全市未发生重特大事故,保持了稳定向好的安全形势。
  二是通过“打非治违”,筑牢首都发展的安全基石。自今年6月份开始,全市各部门协同发力,严格执法,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首都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其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等行为,针对19个违法违规项目作出了41项行政处罚,罚款740万元;市场监管部门查处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32起,处罚燃气灶具及配件产品经营主体70家;交通部门处罚涉燃气运输案件23起,查扣非法运输危险品车辆6辆;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涉成品油违法犯罪行为,累计破获涉成品油刑事案件45起,查扣汽柴油530余吨。
  三是固化经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我们在推动落实国家十五条措施过程中,注重总结经验、固化机制,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文件,压紧压实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我们新修订《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将国家十五条全面纳入相关法条;我们编制《北京市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规定》,明确了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市级54个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同时,我们制定了《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并积极推行安全总监制度,督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最后,感谢大家对北京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谢谢!
  总台央视财经频道记者:
  近年来,应急管理部一直都在鼓励社会公众通过各种方式来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当中的一些违法行为和问题,在十五条措施中也提到要重奖激励相关的举报行为,可不可以介绍一下相关的成效?谢谢!
  李豪文: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关注。鼓励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是发动社会力量、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印发以来,在这方面取得了一些新的进展。据统计,目前全国有29个省份印发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其中安徽、贵州高位推动,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明确举报一旦查实,一次性可最高奖励50万元。
  从实施效果来看,也确实比较突出。今年1-7月份,全国安全生产举报件数和奖励金额都大幅度提高,全国举报数量达到了5.8万件,兑现的奖励金额约为820万元,同比分别上升93.6%和18.5%。在这里有的朋友可能会问,为什么奖励上升的幅度远低于举报数量上升的幅度,举报件数上升93.6%,兑现才增长18.5%,这里面有一个匿名举报的问题,有的查实了但无法兑现奖金。所以,我们现在是鼓励实名举报,也请社会各方面放心,我们有相应制度来保护举报人的信息。
  通过举报也确实查实了一些重点的违法违规案件,比如说,辽宁省沈阳市应急管理局,通过群众举报一起非法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的线索,会同地方公安部门一举成功打掉了9个同类非法窝点,有效避免了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在侦办案件过程中,有27名涉案人员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目前,我们在应急管理部的官网上已经开通了全国安全生产举报入口,手机版的小程序也即将投入使用,将为社会公众和企业员工提供一个更加快速、方便、有效的举报渠道。我们还将分期、分批公布举报的典型案例,推动形成安全生产社会共治的格局。我们在这里也请各位媒体朋友关注安全生产举报工作,也希望参与到举报工作中来,你们的举报一旦查实,我们同样会兑现奖励,谢谢!
  总台央广记者:
  安徽省是如何开展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工作,动员社会力量来强化群防群治工作的?谢谢!
  张海阁:
  安徽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在全国率先制定实施《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省政府设立安全生产举报专项资金,全额保障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资金需求,对举报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查证属实的予以重奖,最高奖励50万元。举报人通过我厅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可以很便捷地登录“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对问题隐患进行举报,我厅及时组织进行核查,核查属实的,通过召开举报奖励工作协调审议会,依照办法规定,逐项逐类研究确定奖励金额,兑现奖金。
  今年3月,我们平台接群众举报:反映某食品企业“污水处理处没有设置有限空间警示标识”。核查发现:该企业内有2处污水处理池,属于有限空间,污水处理池上面仅仅用移动泡沫板进行遮盖,没有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存在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场填写《现场检查记录》,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同时,对该企业未在污水处理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按照办法规定,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
  同月,有群众举报:反映某机械企业“多名无证人员从事焊接作业,且不按正确姿势佩戴安全帽”。执法人员核查发现:4名从事焊接作业的人员,有 1人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执法人员当场填写了《现场检查记录》,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同时,对该企业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按照办法规定,给予举报人2000元奖励。
  2021年,共受理各类举报事项1.55万余件,兑现奖励资金795万元,分别位居全国第2位、第1位;今年以来受理的各类举报事项已接近去年全年的举报量,日均举报量70余件,已兑现奖励资金650余万元。
  为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安全生产问题隐患举报,我们通过主流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张贴宣传海报、制作宣传视频等方式,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的社会宣传,推动群防群治、齐抓共管,打人民战争,主动发现问题,消除隐患,精准整治,防患未然,为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作出了积极贡献。
  谢谢。
  南方都市报记者:
  刚才发布人提到北京市正在开展安全生产整治“百日行动”,请问整治重点是什么?工作进展怎么样?
  刘斌:
  北京这次安全生产整治“百日行动”是从7月底到10月底,主线是“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目标是“四个一批”,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力的单位及个人”。
  整治重点是开展十五项整治行动,包括持续推进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交通安全治理行动、电动自行车管控专项行动”等,还有新启动的“汛期暑期防溺水专项行动”、“实验室危化品安全专项检查”等。
  目前,“百日行动”正在稳步有序推进。一是持续加强统筹调度。市安委办牵头抓总,制定了总体方案,细化整治内容和职责分工;建立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并聘请第三方技术机构对挂账隐患进行现场核查。为有效推动“百日行动”,市政府主要领导每月针对一个专题进行调度部署。
  二是持续强化督导检查。针对“百日行动”,市安委会成立8个督导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回头看”等方式,对各区、各有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同时,将“百日行动”开展情况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区开展的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此外,我们针对市燃气集团、市自来水集团、市环卫集团等重点企业,开展进驻式专项督导执法检查,确保“百日行动”真正落地见效。
  三是持续推进隐患整治。围绕十五项重点任务,各区、各部门合力攻坚,深入推进相关行业领域隐患整治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例如,在燃气领域,已完成液化气替代13212户,治理占压隐患2094处,更新改造燃气管线73.6公里。安装燃气安全型配件86.9万户,全市278万支液化气瓶实现可追溯管理;在电动自行车领域,制定了充电设施全流程标准规范,建设充电设施接口约23.9万个,并在全市大力推广朝阳、海淀、丰台等区开展的“一车一池一码”示范应用成果;在房屋安全方面,已累计排查城镇房屋26万余栋,实施老旧小区抗震加固3065栋;在防溺水方面,共排查出滨水风险点位287处,增设安全警示标识标牌、语音提示器,以及救生艇等装备器材。
  总的来说,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的“百日行动”仅是其中的一场攻坚战,衷心希望广大媒体朋友和市民持续关注并支持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
  谢谢。
  人民日报记者:
  东西部产业转移是最近这些年一个比较突出的现象,请问现在一些高风险产业转移项目在审批过程中,采取了哪些措施来保证它的安全红线和底线?谢谢!
  张海阁:
  在项目审批、高风险产业转移过程中严守安全红线和底线,是强化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推进关口前移的重要举措,我省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严格项目空间布局和产业规划安全约束。我们在项目规划建设中提前考虑各种安全风险因素,科学合理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居民生活区空间布局。加强城镇燃气管线、轨道交通等项目规划,与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在规划设计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化工园区认定时,严格遵循“安全第一”原则,严格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制。
  二是严格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安全管理。认真执行《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专项评估论证内容,从源头上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其中,对省级核准权限内的铜陵有色铜山铜矿-613米中段以下开采、全鑫矿业麻姑山铜钼矿采选技改扩建、五鑫矿业泥河铁矿采选工程等金属矿山项目,严格落实将“将安全生产作为前置条件”的要求,不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一律不予核准。
  三是严格落实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积极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原则,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加强督查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严禁“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
  四是严格重点领域项目审批的安全风险管控。对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等行业领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高风险项目实行集中审批,强化风险管控,避免放松安全生产审查条件。严格限制剧毒化学品生产项目,严格控制引进涉及光气化、硝化、重氮化、偶氮化工艺,以及硝酸铵、硝酸胍、硝基苯系物等爆炸性化学品项目,对其中不属于重大产业配套、产业链衔接或高新产品的项目不再引进。
  谢谢。
  ​凤凰卫视记者:
  15条措施中,提出要重拳出击,“打非治违”,目前有哪些具体成效?
  李豪文:
  非法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极易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是一个安全生产领域的顽症痼疾,屡查屡犯,必须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十五条硬措施专门就这一条提出了明确要求,出台以来,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也加大了惩处力度,主要有这么几个方面:
  一是严格执法,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对虽未造成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但已经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以危险作业罪严肃查处,而不是等出了事故以后,产生严重后果了再进行惩处,更加注重过程监管,所以要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全国各地上报的210个执法案例当中,其中涉及以危险作业罪查处的就有62个。
  二是精准治理。坚持线下、线上相结合,针对疫情防控需要,创新监管方式,充分发挥信息化系统的作用,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装上“第三只眼睛”。比如煤矿,将矿井的排水量、用电量,炸药雷管等民用爆炸物品的使用量、瓦斯动态涌出量等这些重点数据信息统统纳入信息化监控系统。一旦数据发生异常,立即报警查处。
  在这方面也有典型案例。今年7月份,国家矿山安监局河北局通过远程信息化系统发现辖区有一处煤矿瓦斯超限,并且长时间报警,随即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到矿上进行核查。经查该矿确实存在瓦斯超限、但没有按规定进行处理的重大隐患。执法人员立即果断进行查处,切实避免了有可能因瓦斯超限没有及时处理而引发瓦斯爆炸恶性事故。大家都知道,瓦斯爆炸往往是矿毁人亡。
  三是警示推动。针对一些地区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向有关部门和地方连续发出了15份警示函,督促地方强化属地管理,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举一反三将“打非治违”工作做深做实。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还建立了“打非治违”执法典型案例公开制度。目前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等14个部门已经公开了各个行业领域的125个执法案例,示范带动有关地区和行业领域合力围剿非法违法行为,以强有力的措施,将重大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谢谢。
  申展利: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