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至30日,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部署,国务院安委会综合督导检查组第十三组在湖北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督导检查。5天时间内,督导组分赴随州、十堰、咸宁等地,深入督导检查各地危化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情况,发现问题隐患70余条。
在9月27日召开的见面汇报会上,督导检查组组长、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田世宏指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仍处于爬坡过坎阶段,部分地区和领域事故多发,各类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此次督导检查是为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查看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是否在基层落实到位,特别是“十五条硬措施”的落实情况,推动湖北省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9月28日到29日,督导组专家在随州、十堰当地多个小吃街、商场、液化气站、天热气公司进行深入督导检查。
“灶具是否安装有熄火保护?”“装了紧急切断阀没有?”“报警器在哪里?”督导组工作人员和专家进入多个商家后厨,仔细检查,不停发问。
在随州市区某小吃一条街,工作人员发现一家餐厅使用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为可调式调压器,且没有过流切断安全装置,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同时液化石油气钢瓶旁边有烟灰缸,且液化石油气钢瓶距离燃煤炉距离过近,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在另一家餐厅内,工作人员发现同样存在过流切断安全装置破损,液化石油气瓶距离灶具过近,灶具无熄火保护,无紧急切断阀等问题。督导检查组专家同时发现,该餐厅一层内设有夹层,夹层内存放有生物柴油和大量纸箱,违反了建筑设计防火相关规范。
在深入走访十堰市区两条商家集中的商业街时,督导组工作人员发现,一些大型商超综合体的餐饮店,存在切断阀安装不够,以及熄火保护方面的问题。而一些路边小餐饮店则存在报警器、切断阀缺失的问题。工作人员同时走访十堰市相关燃气公司,详细查看企业台账信息和检查报告,并进入卸车区、充装区仔细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检查报告参数填写错误、缺少审核人员签字等问题;而一些企业液化石油气罐区入口未设置静电设施,且报废钢瓶存放区与新检瓶区混用。
9月28日,督导组进入咸宁一家正在施工的大楼工地进行督导检查。现场发现,工地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未设置水带、枪头,无法正常使用。施工作业面及邻近楼层,钢管脚手架立杆未设置垫板。部分配电箱接地保护缺失。此前住建部门检查指出的问题和隐患,未见企业整改记录。同时,施工方未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部分超危大工程施工时,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未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督导组及时移交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求立即整改落实,消除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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