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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急管理报]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督导,来看苏皖渝做法!

2021-05-21 13:56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本报记者 聂欣 程璐 庄娅琳  通讯员 严小娟

近期,江苏、安徽、重庆强力推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一次专项检查督导工作,通过交叉检查、督导执法等手段,进一步巩固“消地协作”机制,严防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

江苏:应急消防双组长共同负责

518日,江苏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召开会议,部署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一次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瞄准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的罐区和储存仓库,提出确保6月底前,实现重大危险源企业自查率、重大危险源覆盖率、交叉检查率、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率4100%

该省组织全省所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监管监督检查人员近千人召开视频会议,以会代训,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亲自参与自查自纠,并对自查自纠的质量和结果负责。凡企业自查发现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的不予处罚,凡未按要求开展自查的企业视为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进行监管,凡存在企业自查未发现隐患或者发现隐患未落实整改措施的一律从严处理。江苏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成立专项工作办公室。各设区市也成立联合检查组,实行应急消防双组长共同负责制,统筹推进交叉检查工作。立足江苏重大危险源企业多、数量多的实际,全省各市联合检查组抽调骨干力量200余人,组建45个检查小组同步实施,开展交叉检查。

安徽:分工合作联合抽查

日前,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制定并印发方案,部署该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一次专项检查督导工作。

该省明确,省应急管理厅重点做好工作方案制定、选派化工安全专家以及组织协调和调度等工作;省消防救援总队重点做好消防监督力量调派、人员培训组织、消防专家选派等工作。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成立联合抽查组,按一定比例抽查各市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和隐患治理情况。

各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比照以上做法,对应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办公室,结合辖区重大危险源企业类型、数量以及本地监管力量等情况,合理确定联合检查组数量,以“检查+执法”的方式深入本辖区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集中现场检查;组成联合互查组,按照省统一安排开展地市间交叉检查。

重庆:全覆盖检查督导

自应急管理部动员部署后,重庆市应急管理局、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迅速成立专项检查督导工作专班,结合“两重大一突出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统一部署,编制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一次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指南。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组成了20个联合检查组,从即日起至610日对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集中检查。每个联合检查组由区县指定2名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2名消防指战员、2名危险化学品专家(市应急管理局确定1名市级专家,区县应急管理局自定1名本地专家)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90家重大危险源企业的216个重大危险源进行全覆盖检查督导,市级专项办公室将结合年度执法任务,组织联合检查组同期对重点企业进行专项督导。该市提出,在企业自查、集中现场检查、市级督导抽查后,630日前完成主要问题隐患的督办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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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振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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