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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出台新规全面筑牢“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防线

2025-11-01 09:53来源: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

近日,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17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加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围绕“事前预防、事中监管、源头治理、科技赋能”核心思路,明确四大重点任务。此举是青海省整合跨部门监管力量,系统性构建“九小场所”全链条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关键一步,旨在坚决防范“小火亡人”事故,为全省营造更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

《意见》明确建立“部门联治”与“群防群治”相结合的责任体系。教育、公安、民政等15个职能部门需在各自领域内履行监管职责,由各级消防安全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消除监管盲区。同时,发动乡镇(街道)、村(社区)及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分层开展隐患排查与消防宣传,并鼓励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对核查属实的予以奖励,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同时,为平衡安全与便利,除歌舞游艺娱乐场所外,总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公众聚集场所可不再办理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许可(当事人主动申请的除外),体现了优化营商环境与强化事前监管的有机结合。在准入环节,相关部门将严格审批(备案)中的消防安全关,并对无证无照经营问题及时移送处理,从源头遏制风险。

《意见》明确建立“强化风险整治”与“提升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实施路径。聚焦牌匾挡窗、通道堵塞、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突出风险,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并对问题隐患溯源治理。在硬件层面,将通过“更换、增设、分隔”等物防工程防措施改善安全条件,并引导场所安装联网型智慧烟感、温度传感等消防物联设备,提升早期预警能力。同时,严厉打击不合格消防产品、电器、燃气用具及电动自行车等制假售假行为,从流通源头杜绝隐患。

《意见》强调宣传、广电部门需指导媒体加强消防科普,各行业监管部门须确保从业人员熟练掌握“一懂三会”知识。消防部门将对相关单位及基层力量开展业务指导。此外,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运用公共视频和场所自建监控,通过图形分析、大数据等技术实现对违规动火、通道堵塞等行为的智能监测预警,鼓励灭火装备技术革新与产学研合作,以科技力量提升消防管理效能。

此次《意见》的出台,是青海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重要实践,预期将显著提升“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水平,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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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宁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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