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安委会、河北省防减救灾委分别制定印发《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三书一函”制度》和《自然灾害风险防范“三书一函”制度》。
“三书一函”即《提醒敦促函》《责令整改通知书》《行政约谈通知书》《挂牌督办通知书》。制定并落实“三书一函”制度,旨在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三书一函”制度》主要明确:针对中央和省委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省安委办“双盲”抽查和明查暗访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走形式、重大隐患整改不力、执法检查“宽松软”、对提醒敦促事项逾期等问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闭环整改。针对被中央或者省委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发现突出问题、“打非治违”工作不力、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同类型事故重复发生、拒不落实整改要求等突出问题,启动《行政约谈通知书》开展问责约谈。针对被国家级通报、瞒报谎报一般事故、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约谈整改仍不到位等情形,下发《挂牌督办通知书》。针对安全工作推进缓慢、安全风险辨识不全面、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双盲”抽查不严格、存在苗头性风险等问题,下发《提醒敦促函》督促整改。
《自然灾害风险防范“三书一函”制度》主要明确:针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推进缓慢、责任落实不到位、临灾预警“叫应”机制运转不顺畅、未组织提前转移避险人员清单内人员转移、督查检查发现苗头性或倾向性灾害风险等问题,下达《提醒敦促函》督促整改。针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存在明显短板、组织体系不健全、省级或者上级督查检查或专项整治等过程中发现存在风险隐患、各项防灾减灾救灾机制存在明显漏洞、转移避险人员出现“虚假转移”“数字转移”等问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闭环整改。针对灾害防治、应急预案、监测预警、隐患排查整治、应急响应启动、人员转移安置、抢险救援等工作存在重大疏漏,造成人员伤亡或者严重险情;迟报或者漏报险情、灾情信息;提醒敦促事项或责令整改事项逾期等问题,下达《行政约谈通知书》开展问责约谈。针对敦促约谈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存在的突出短板漏洞仍未解决,查出的隐患未整改到位;对性质严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市级组织开展调查评估的较大自然灾害;对存在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需要深度整治等问题,下达《挂牌督办通知书》从严督办。
同时,制度明确河北省安委办和河北省防减救灾办建立工作台账,规范档案管理,实行全过程跟踪落实;将安全生产“三书一函”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严禁以“三书一函”代替法定处置方式减免法定责任,对涉嫌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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