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正值烟花爆竹产销旺季,也是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寄递、燃放烟花爆竹的易发高发期,安全风险交织叠加。为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广西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各级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现将第二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1:烟花爆竹零售店超量储存、异地储存被查
2025年5月11日,广西南宁市马山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开展联合行动,在金钗镇查处一起零售店超量储存、异地储存烟花爆竹案件。该零售店擅自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场所外储存烟花爆竹,且存放数量494箱,超过许可证载明的50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对涉案经营主体韦某行政处罚。广西南宁市马山县公安局依法扣押涉案烟花爆竹,并对韦某行政拘留5日。
案例2:小区商铺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被查
2025年1月26日,根据举报线索,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应急管理局对港口区阳光海岸某单元和恒大半岛一商铺开展核查。经查,崔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储存2000余箱烟花爆竹并擅自销售。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崔某某立即停止非法行为,处以2万元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
案例3:屡查屡犯!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许可证被吊销
2025年12月5日,广西桂林市阳朔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县治安大队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发现某零售店非法存储并销售来源不明的烟花爆竹,包括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礼花弹等产品,现场共扣押非法烟花爆竹403件(包括B类烟花爆竹1件)。经查,该店在2025年内因同类违法行为已被查处一次,属屡查屡犯,情节严重,依据相关规定,广西桂林市阳朔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吊销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并没收非法物品。
案例4: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产品,当事人被行政处罚
2026年1月9日凌晨,广西柳州市柳城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沙埔镇上雷街附近开展执法活动时,查获一辆无资质运输烟花爆竹的小型厢式货车,车厢内存放各类烟花爆竹产品共计107件。目前,当事人已被柳州市柳城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并没收涉及的烟花爆竹产品。
案例5:批发企业违规向无证个人销售烟花爆竹,被行政处罚6.36万元
2025年12月3日,根据举报线索,广西贵港市应急管理局到某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库核查群众举报事项,发现该批发企业在仓库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个人销售烟花爆竹。该局责令企业纠正违法行为,依法对企业给予警告、罚款4.2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1567.2元,同时对2名相关负责人共罚款1万元。
案例6:一村民非法储存、网络销售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
2025年12月31日,广西玉林市兴业县政府组织乡镇政府及公安、应急、交通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禁燃限放“打非”行动,在玉林市兴业县大平山镇古城村发现村民陶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外地购入72箱烟花爆竹,非法储存于自家房屋内,并通过网络平台发布销售信息。公安机关依法对陶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扣押全部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案例7:一民房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千余件被查
2026年1月6日,根据举报线索,广西百色市靖西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及武平镇政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获一民房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170件。公安机关已依法扣押全部涉案烟花爆竹,对涉案人员及货品来源立案调查。
案例8: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三人被行政拘留
2025年12月20日,广西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区分局联合宜州区应急管理局查处一起非法运输、分售烟花爆竹的违法案件。经查,涉案车辆装载烟花爆竹1130件,包括爆竹、礼花弹等品种,当事人无法提供合法的运输和经营手续。目前,三名涉案人员因非法运输、分装及售卖烟花爆竹,已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涉案烟花爆竹及相关物品均已被依法没收。
案例9: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人被判危险作业罪
2025年1月27日,广西河池市东兰县应急管理局开展烟花爆竹销售旺季“打非”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某民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该局依法将案件移交河池市东兰县公安局查处。经查,涉案烟花爆竹为河池市东兰县隘洞镇韦某非法储存,现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成品1447件,已由公安部门没收销毁。韦某被河池市东兰县人民法院以危险作业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案例10:闲置民房变“炮库”,667件烟花爆竹被查
2025年12月17日,根据举报线索,广西崇左市扶绥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行动,对扶绥县山圩镇那白村涉案地点开展突击检查。经查,该村一改建的闲置民房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667件。公安机关已依法扣押涉案物品,目前正在立案调查。
温馨提示
未经许可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都属违法!!!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规定,若发现身边存在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线索,请立即拨打12350或通过“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等方式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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