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天津市应急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十项行动”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以四项举措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紧盯重点时期重要领域,进一步提升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充分发挥市安办统筹协调作用,针对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重要节日以及全国两会、上合组织峰会等重大活动,通过专题部署、动态研判、专项行动等方式,针对性制定防范措施,有效遏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融合推进电动自行车、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农贸市场等“一件事”全链条整治,扎实推动天津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锻造应急专业队伍,进一步提升突发事件响应能力。制发《天津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有效指导并系统规范了全市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组建编程、日常管理、应急响应等工作机制,制定《驻津中央企业工程抢险力量参加自然灾害抢险救援行动方案》,将中国安能、中国中铁等8家央企在津单位工程抢险队伍纳入应急救援队伍体系,通力协助天津市开展应急处置。以重大活动、重点时期安全保障和极端天气应对、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为契机,持续提升队伍应急能力,实施24小时应急备勤措施,有效锻炼队伍协同意识,截至目前,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累计备勤每日在岗不少于10000人、第二梯队不少于20000人。防汛期间,制定《重点时期暨防汛关键期应对应急救援力量准备方案》《驻津中央企业工程抢险力量参加自然灾害抢险救援行动协调机制》《驻津央企工程抢险力量抢险保障方案》,明确任务方向和调动协调机制,为平安度汛提供有力保障。
建设应急避难场所,进一步提升保障群众安全能力。将国家会展中心(天津)、梅江会展中心等6处市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列入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大力推进市级长期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年底可投入使用。提前完成《天津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确定的人均避难场所面积达到1.5平方米工作目标,全市共挂牌建设应急避难场所2680处,其中,长期避难场所1处,短期避难场所35处,紧急避难场所2644处,有效避难面积3165公顷,全市人均避难场所面积达到2.32平方米。
抓好安全宣传科普教育,进一步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通过市级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天津市防灾减灾宣传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五进”宣传累计覆盖企业、农村、社区、校园、家庭等各类场景超5万余场次,触达114万余人次,有力营造了“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策划开展《交广会客厅》《应急讲堂》等系列节目和网络直播,通过邀请应急领域专家深度参与知识讲解、案例分析,有效提升了全民安全防范意识与灾害事故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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