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各地、各企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深刻认识化工非法生产经营的严重危害性和“打非”工作的严峻复杂性,举一反三提升社会安全意识,有效遏制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近日公布3起化工非法生产经营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5年1月6日,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万江分局的执法人员对某化工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万江街道的车间仓库进行执法检查。经调查发现,该公司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危险化学品。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万江分局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同时,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
案例二
2025年5月21日,阳江市应急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对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区某加油站开展例行检查。经查实,该加油站存在未经许可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具体为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已于2025年5月16日到期,但仍持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阳江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对该加油站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责令停止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
案例三
2024年12月17日,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寮步分局的执法人员对某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及其承租的寮步镇简易铁皮房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查获3辆货车(含1辆已注销车辆)及铁皮房内共存放58瓶压缩气体,涉及乙炔、氩气等品类,同时在其中1辆货车内发现该公司的气体销售单据。经核查,上述气体均属危险化学品,且该公司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其违法经营行为已被确认。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寮步分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责令停止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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