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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建立非法违法“小化工”水电气联动监管工作机制

2024-05-28 08:41来源: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为进一步加强非法违法“小化工”打击力度,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全面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山东省菏泽市建立非法违法“小化工”水电气联动监管工作机制。

高度重视,强化安排部署。近日,菏泽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座谈会议,对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工作进行专题部署,研究落实措施,印发《关于建立非法违法“小化工”水电气联动监管工作机制的通知》,成立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指导推动,压实工作责任,持续深化非法违法“小化工”排查整治。

分级分类,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和分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明确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城市管理、水务、供电5个部门和各县区、乡镇的工作职责,统筹各方力量,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县区、乡镇安全监管作用,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建立完善非法违法“小化工”联合监管长效机制。

实时监测,建立“三个清单”。充分发挥大数据支撑作用,利用电眼工程实时监测企业用电量,及时掌握生产状态,并将监测数据纳入市安全生产数据库,坚决杜绝“明停暗开”情况。同时,建立完善并及时推送新增用气和短期内用气激增企业清单、新增和短期内用水激增用户清单(非居民)、短期内用电量激增用户和非法违法接电用户清单,对异常情况、举报线索进行联合查处,严格落实惩治措施。

全面排查,强化网格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充分发挥乡镇应急办、供电所、网格管理员作用,加大对辖区内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每半月开展一次全覆盖隐患排查,及时消除清理各类非法违法“小化工”场所,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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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解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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