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9日至2月17日,我部就《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在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意见609条,减去重复和无效意见后共计531条,主要集中在事故隐患的定义、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事故隐患的举报奖励,以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自我监督和责任倒查等方面。经研究,采纳和部分采纳其中的169条,未采纳362条。未采纳的意见主要是因为上位法依据不足、与当前实际不符、难以操作落实等方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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