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煤矿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健全完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煤矿安全工作机制,保证煤炭工业安全发展。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起草了《煤矿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可登陆应急管理部官网-征求意见专栏下载。
二、请于2019年9月19日前将书面意见建议(含电子版)反馈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
联系人及电话:于佳鑫,010-83933809(兼传真)。
电子邮件地址:liyj@chinasafety.gov.cn。
附件:煤矿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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