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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您好领导,安全生产法第21条规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25条规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请问应急预案演练的总指挥是否必须由矿长担任,分管副矿长是否可以担任演练总指挥。 咨询时间:
2026-04-23
回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相关人员,均可组织或参与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请结合预案演练内容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回复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回复时间: 2026-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