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须知

欢迎您就应急管理方面的问题留言咨询。请先到本页“智能检索”区域检索常见问题答复意见,或者拨打有关单位咨询电话,或使用“智能问答”进行咨询。如果未得到满意答复,请继续阅读以下内容。

一、本栏目仅对应急管理部职责范围内的咨询事项进行解答。对于国家消防救援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中国地震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建议您点击相关链接留言咨询。

二、本栏目不受理 网上信访在线办事以及安全生产举报等事项,请您点击相关链接到相应栏目办理此类事项。

三、留言咨询问题表述应清晰、准确、简练,实行“一事一咨询”,请勿一次提交多个问题或多次提交同一问题。请勿发布任何广告、产品或服务,否则将予删除。

四、请您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对留言内容真实性、客观性负责,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五、对于受理的留言咨询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并根据情况及时通过本栏目或您的电话、电子邮箱予以答复。

六、本栏目所提供的答复内容仅作为公众了解应急管理工作和解决相关问题的参考性意见建议,不具有法定效力,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准。

如果您阅读并同意上述各项条款,请点击“我要咨询”,按照程序在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自然人用户登录”栏注册账号、登录并提交留言。注册信息请务必真实填写,系统将进行实名认证。我们将依法保护您的个人隐私。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智能检索

常见主题关键词:注册安全工程师    消防员招录    特种作业操作证    应急预案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    注册消防工程师    社会应急力量

留言汇总
  1. 2020-10-15 江苏省南京市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

    咨询: 请问江苏省南京市注册安全工程师怎么继续教育啊,2020年12月14日到期 2020-10-15

    回复: 已电话沟通解决。 2020-10-20 人事司
  2. 2020-10-13 咨询

    咨询: 2021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考试报名条件办法是怎样的。 2020-10-13

    回复: 您好!有关2021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请关注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通知,一般会在2021年7月至9月期间公布。 2020-10-18 人事司
  3. 2020-10-13 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印章

    咨询: 依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天,执业人员需要取得执业资格证和执业印章,方可从事职业活动。因此应该按照要求配备。建议采取印章和签字方式才能有效,对从业人员是一种法律保护,因一些可以企业在从业人员离职后,模仿从业人员签字或代签的方式,同时有印象可以规范企业对安全管理文件的管理工作,也便于国家机关对企业的监督检查。以上仅为建议。 2020-10-13

    回复: 您好!您的建议已收到,感谢您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关注! 2020-10-18 人事司
  4. 2020-10-12 继续教育

    咨询: 鉴于新冠病毒还没有完全得到控制,建议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采用网上学习、考试方式进行。 2020-10-12

    回复: 您好!您的建议已收到,感谢您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关注! 2020-10-17 人事司
  5. 2020-10-12 注安师信息变更

    咨询: 由于之前我是双重户籍,户籍科只能注销后来的户籍,保留原始户籍,后来的户籍是我上大学参加工作一直用的。注销后注安师证姓名、身份证号能否变更,能否继续使用 2020-10-12

    回复: 已电话沟通解决。 2020-10-17 人事司
  6. 2020-10-10 注册安全工程师(化工安全)是否符合“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要求?

    咨询: 注册安全工程师(化工安全),是否符合《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关于“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要求? 2020-10-10

    回复: 您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三十三条“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即视其具备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第三十五条“本规定由应急管理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分工负责解释。”有关职称事宜,详情请咨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020-10-15 人事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