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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汇总
  1. 2025-11-13 关于企业应急预案问题

    咨询: 如一个企业有两个项目,位于不同地理位置,行业类型也不一致,可以有两套不同的预案体系吗? 2025-11-13

    回复: 已电话沟通解答。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特点,确定本企业的预案体系。原则上两个项目的应急预案都属于你企业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 2025-11-20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2. 2025-10-31 规模较小的非煤露天矿山是否可以视情况减少兼职矿山救援队人员配备

    咨询: 尊敬的领导,按照《矿山救援规程》第五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专职矿山救援队;规模较小、不具备建 立专职矿山救援队条件的,应当建立兼职矿山救援队,并与邻近的专职矿山救援队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专职矿山救援队至服务矿山的行车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我们积极推进专兼职救援队伍建设,根据第十三条“兼职矿山救援队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根据矿山生产规模、自然条件和灾害情况确定队伍规模,一般不少于2个小队,每个小队不少于9人”,我县矿山规模普遍较小,部分小型非煤露天矿山作业人数在10人以下,全员设置成兼职救援队员都不能满足18人的要求,问:一是鉴于露天矿山风险较为单一,主要是边坡风险,加之作业人员少,能否只配1个小队或根据矿山实际减少兼职救援人员配置?谢谢 2025-10-31

    回复: 《矿山救援规程》明确要求“所有矿山都应当有矿山救援队为其服务”,对兼职矿山救援队建设做出规定,根据矿山生产规模、自然条件和灾害情况确定队伍规模,对人员数量提出一般性要求,应满足“设正、副队长和装备仪器管理人员,确保救援装备处于完好和备用状态”的规定。参照兼职队伍主要任务及日常管理要求,结合你县具体情况,可将规模较小的矿山全部作业人员设为兼职救援队员,首先满足“设正、副队长和装备仪器管理人员”要求,结合实际值班、备勤、休整安排配置小队数量和人员,确保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及相关职责。 2025-11-06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3. 2025-10-22 酒店业的应急预案编制要求

    咨询: 酒店行业的综合应急预案是要依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确定的框架结构编制,还是依据《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GBT 38315-2019确定的框架结构进行编制?或者是二者结合进行编制? 2025-10-22

    回复: 已电话沟通解答。您好,《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和《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均为推荐性标准,前者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体系构成、主要内容以及附件信息,可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的依据和指南。后者明确了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和演练的具体要求。请结合企业实际确定的预案体系,参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以及地方有关规定编制你单位应急预案。 2025-10-29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4. 2025-10-23 规模较小的露天非煤矿山企业是否可以与临近的社会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

    咨询: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九条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六条第十二项规定,生产规模较小的企业必须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可以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并没有规定一定要与有资质的矿山救援队签订协议,但是《矿山救援规程》第五条规定必须与专职矿山救援队签订协议,专职矿山救援队至服务矿山的行车时间一般不超过 30 分钟。但是,我县无专职矿山救援队,市里面仅有1支矿山救援队,且行车时间都在1小时以上,我县成立有蓝天救援队。我想咨询的问题是《矿山救援规程》是否要服从上位法,规模较小的露天非煤矿山企业是否可以与临近的社会救援队伍如蓝天救援队,拥有民政局颁发的登记证书签订救援协议? 2025-10-23

    回复: 已电话沟通解答。感谢您对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关注和支持。 《矿山救援规程》明确要求“矿山企业应当建立专职矿山救援队;规模较小、不具备建立专职矿山救援队条件的,应当建立兼职矿山救援队,并与邻近的专职矿山救援队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专职矿山救援队至服务矿山的行车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 另外,根据《<矿山救援规程>解读》,专职矿山救援队的驻地距离服务矿山较远的,可以采取派驻救援队(可轮流驻扎)的方式为服务矿山提供应急救援服务。个别生产规模较小且地理位置偏远的矿山企业,不具备建立专职矿山救援队条件且周边30分钟车程范围内无专职矿山救援队的,应当与距离最近的专职矿山救援队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综上所述,鉴于《矿山救援规程》是《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在矿山救援领域的具体细化,请遵照以上有关内容执行,与距离最近的专职矿山救援队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确保矿山救援工作实效。 2025-10-29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5. 2025-10-24 企业现场处置方案演练频次要求怎么理解

    咨询: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想问下:比如我司现有30个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是指半年开展1项还是半年开展30项,谢谢! 2025-10-24

    回复: 已电话沟通解答。您好,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AQ/T9007-2019),应急演练从演练内容上可分为综合演练和单项演练,从演练形式上可分为实战演练和桌面演练,不同类型的预案演练可相互组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所规定的预案演练相关内容,是对演练频次的最低要求。你单位应正确理解演练的定义,按照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灵活采用不同形式,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如地方另有规定的,请参照执行。 2025-10-27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6. 2025-10-22 专项应急预案

    咨询: 请问:企业专项预案是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发还是由主管负责人签发? 2025-10-22

    回复: 已电话沟通解答。你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请贵单位根据规定执行预案编制。 2025-10-27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