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须知

欢迎您就应急管理方面的问题留言咨询。请先到本页“智能检索”区域检索常见问题答复意见,或者拨打有关单位咨询电话,或使用“智能问答”进行咨询。如果未得到满意答复,请继续阅读以下内容。

一、本栏目仅对应急管理部职责范围内的咨询事项进行解答。对于国家消防救援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中国地震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建议您点击相关链接留言咨询。

二、本栏目不受理 网上信访在线办事以及安全生产举报等事项,请您点击相关链接到相应栏目办理此类事项。

三、留言咨询问题表述应清晰、准确、简练,实行“一事一咨询”,请勿一次提交多个问题或多次提交同一问题。请勿发布任何广告、产品或服务,否则将予删除。

四、请您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对留言内容真实性、客观性负责,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五、对于受理的留言咨询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并根据情况及时通过本栏目或您的电话、电子邮箱予以答复。

六、本栏目所提供的答复内容仅作为公众了解应急管理工作和解决相关问题的参考性意见建议,不具有法定效力,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准。

如果您阅读并同意上述各项条款,请点击“我要咨询”,按照程序在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自然人用户登录”栏注册账号、登录并提交留言。注册信息请务必真实填写,系统将进行实名认证。我们将依法保护您的个人隐私。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智能检索

常见主题关键词:注册安全工程师    消防员招录    特种作业操作证    应急预案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    注册消防工程师    社会应急力量

留言汇总
  1. 2026-01-27 专项应急预案,是否必须有与之相承接现场处置方案

    咨询: 我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找到第三方机构建立了应急预案体系。在体系建立之初,考虑到危化品为比较重要的一项风险点,故按照专项应急预案编制的,请问是否还需要为其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2026-01-27

    回复: 您好。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明确,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你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 2026-02-02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2. 2026-01-23 应急预案备案

    咨询: GB6441-2025生产安全事故分类与编码即将实施,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企业需重新修订应急预案,修订好的预案还需重新备案吗》? 2026-01-23

    回复: 已电话沟通解答。 您好!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你单位应结合实际,对应急预案修订内容是否涉及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情形进行评估、作出结论。若涉及,则需重新备案。 2026-01-29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3. 2026-01-19 应急预案编制

    咨询: 最近颁布《应急预案情景构建方法》GBT49761-2025本年7月开始实施,请问在使用范围内是政府及其部门。请问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是否适用,请明确。谢谢! 2026-01-19

    回复: 您好。GB/T 49761-2025《应急预案情景构建方法》在适用范围中明确了“其他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编制情景构建活动参照使用”。生产经营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及自身能力,参考标准中提供的相关方法和流程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2026-02-04 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
  4. 2026-01-12 机械企业涉及铸造生产,是否需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建立应急值班制度?

    咨询: 我公司是机械生产企业,仅有一台电炉用于铝制零部件的铸造生产,请问是否需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下列单位应当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执行值班? 2026-01-12

    回复: 您好,留言收悉。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要求金属冶炼单位应当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冶炼目录(2015版)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5〕124号)界定了金属冶炼单位的范围,如果您公司属于《通知》中明确的金属冶炼单位,应按照《条例》要求,应当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 2026-01-14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5. 2026-01-14 留言系统增加不知道归哪个局、增加安委办、去掉红色星号

    咨询: 1建议在这个留言系统选择“司局”时,增加一个“不知道归哪个司局管”的选项,因为市民并不是所有问题都知道归哪个司局管。2另外,建议增加一个“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选项,因为有的留言是留给国务院安委办的,如果硬让市民选择哪个司局,其实并不合适。3建议将“姓名”、“身份证号”、“地址”、“电子邮箱”、的红色星号必填项去掉,预留这个信息非常麻烦,而且没有任何意义。 2026-01-14

    回复: 网民您好!关于增加“不知道归哪个司局管”选项的建议,网民在提交留言时,会显示相关司局职能,可据此选择相关司局留言。关于增加“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选项的建议,该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司”,相关留言可提交该司。关于将“姓名”“身份证号”“地址”“电子邮箱”的红色星号必填项去掉的建议,“姓名”“身份证号”是实名制要求的必填项,“地址”“电子邮箱”便于与留言网民及时沟通联系。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注支持。 2026-01-15 新闻宣传司党委宣传部
  6. 2026-01-09 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咨询: 1、根据应急部门和粮储部门的职责分工,应急物资的储备和日常管理由粮储部门负责,当前中央应急物资6大项是否均由粮储部门储备管理,还是部分救灾物资由粮储部门负责?有哪几大类物资移交至粮储部门进行储备?2、《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抢险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国防减灾办发【2024】13号中提到“中风险地区”“二级响应所需物资”,怎么确定自己所在地区属中风险还是中风险以下?二级响应所需物资的种类、数量等标准在哪里查询?3、应急物资的轮换、报废等是否有明确的管理办法? 2026-01-09

    回复: 1.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央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国粮应急规〔2023〕24号)等,生活救助类和防汛抗旱类中央应急抢险救灾物资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 2.可通过《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公报》查看所在地区是否属于“中风险地区”。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种类可参考《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抢险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国防减救灾办〔2024〕13号)附件1“地方各级应急物资储备指导目录”相关内容,保障数量参考本地区2级响应标准,相关标准见相应的本地预案。 3.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轮换、报废参照《中央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国粮应急规〔2023〕24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储备管理部门具体管理办法。 2026-01-15 救灾和物资保障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