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9 11:21来源:


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

一、概述

2017年,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自治区各项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了督导力度,全面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为我局各项工作顺利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组织机构情况

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煤矿安全监察、监管、政风行风、效能建设、廉政建设一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纪检组组长任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保密审核,组织协调,为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局机关各处(室、中心)均按要求落实了1名信息员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政务公开工作各项流程,理顺了工作机制,印发了《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作了明确的要求,为更好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局机关各处(室、中心)工作任务和职责,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处室,量化到具体岗位和人员。按照网络版政务公开要求,对我局网络版政务公开的内容进行了修改。

(三)平台建设

在门户网站日常建设中,我局依法依规对政务信息进行了细致梳理,严格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进行管理,建立公开信息内容的审查机制,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的性质和完善公开内容的分类,将政务公开的内容在网上公布,拓宽政务公开的覆盖面,便于企业了解办事程序,工作流程和办结时限,达到信息透明、服务便捷和有利于监督的目的。一是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在局档案室开辟了专门区域,设置政务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二是根据工作和读者需要,对我局门户网站进行了优化,制定了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网站备份采用磁带机本地实时备份频率,制定了详细的授权管理和访问控制策略。网站创办以来历经两次大的改版,目前网站共设有政务公开类、政府信息公开类、OA办公系统类、矿山安全远程监控类、网上学习园地等四大项。一级栏目包括组织机构、行业新闻、工作动态、党建廉政、安全监察、安全监管等21项。三是按照自治区要求,办理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字证书,对煤矿安全生产许可、事故的处罚等信息在平台上进行公示。四是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要求,建立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数据管理平台,要求全区煤炭企业报送煤矿基础数据信息,不定期进行更新,方便企业。五是建立了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系统,配合上报煤矿执法信息。六是建立了煤矿事故责任人员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将法人代表、矿长及负有责任的管理者录入诚信档案,向全行业进行通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七是安排专人,完善设施,密切监测,随时随地解决可能发生的网站信息系统安全事故,会同网站建设单位国家安监总局信息中心人员对网站互动栏目、服务性栏目及时完善,达到要求。

(四)强化效能考核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2017年我局绩效考评体系之中,要求各处室(中心)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强对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的季度检查,对不规范的信息进行清理,对内容不全、格式错误等信息,要求限期整改,对未及时公开的信息,要求立即公开,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一是加强社会监督,在网上公开了监督电话,并进一步完善相关档案资料,及时听取、收集群众的意见,积极采纳群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或作出解释说明。二是加强内部监督,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处室年度考评,定期或不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门户网站

本年度我局门户网站全年访问量25万次。2017年,通过我局政务网站发布政务信息518条,主动公开了规范性文件、普通文件和重大会议情况;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开了社会关注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草案情况以及煤矿的各类行政处罚情况;及时公布了人事任免、公务员考试录用等信息。

(二)政务微博

在腾讯网上设立了“新疆煤炭”微博,对我局“通知公告”、“政务要闻”、等信息通过微博及时向网民推送,2017年以来已发布信息46条。

(三)政务微信

通过政务微信,及时对我局的通知、政务要闻等信息随时发布,2017年以来已发布信息107条。

(四)信息报送

截止2017年我局在各类媒体发布信息共233条,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隐患排查等主要精神和要求,及时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宣贯。其中向总局网站报送83条,被采用55条;向自治区政府网站报送107条,被采用71条;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安全生产简报43期。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主要包括了新出台的各类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政策解读、行政审批、安全生产工作动态等内容,极大的方便了监管对象及社会各届对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及政策的了解,对于帮助他们更好地把握党和国家的政策导向,为更好地促进企业的安全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全区煤矿生产能力信息发布情况

2017年针对全区煤矿生产能力的取消、新增、变更等情况,通过我局政务网站向社会发布了1次公告。

(六)、事故信息发布情况

一是针对2016年全区发生的13起25人煤矿事故,把事故矿井名单和责任人名单在《新疆日报》和政务网站上进行了公告。二是通过我局政务网站通报了2017年所发生煤矿安全事故的矿井和责任人进行了通报,加大的惩戒力度。三是与工商部门联合,对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责任人在本领域内的经营活动进行惩戒,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目标。

(七)、其他信息发布情况

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实施方案及2016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自治区淘汰退出30万吨/年以下小煤矿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在《新疆日报》对2017年依法注销113处已实施关闭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公告。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有关文件精神,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办理程序规范、合法,注重回复内容的规范性和实效性。畅通受理渠道,方便申请人通过邮箱、信函、传真、在线接收平台、当面提交等方式提出申请。2017年,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17年,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们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还存在不足,积极性、主动性还不够,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还有待提高,与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重点从三方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针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到位的情况,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教育,使大家能够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切实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强化政务公开人员业务水平。建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三是加强督导考核,调动各部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效果。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确保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同时,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进一步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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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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