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关于给予龚宝冬等12名同志
奖励的决定
应急〔2026〕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部机关各司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部所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2026年进入汛期以来,浙江、湖南、广西、重庆等地接连发生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洪涝、桥梁塌陷、洪水漫堤等灾害,各地基层防灾避险力量充分发挥“人头熟、地形熟”的优势,持续履行隐患巡查排查、灾害风险识别、先期应急处置、组织紧急转移等重要职责,面对复杂险情临危不乱、科学研判,灾害征兆初现时果断吹哨、组织转移,成功实现应急避险避灾400余次,有力守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涌现出许多感人事迹和一批先进典型。
为奖励先进、鼓舞士气、推动工作,根据《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应急管理部决定,对在基层防灾避险工作中壮烈牺牲的龚宝冬同志追记一等功,对作出重要贡献的彭迪等11名同志分别给予记功、嘉奖奖励。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各地基层应急力量要以受到奖励的个人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极端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本职本岗工作,持续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应急管理部
202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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