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关于颁布应急救援员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人社厅发〔2026〕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应急管理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共同制定了应急救援员国家职业标准,现予颁布施行。原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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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3日
应急救援员国家职业标准目录
序号 职业编码 职业名称
1 3-02-03-08 应急救援员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