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
更新特种作业操作证式样的通知
应急厅〔2026〕14号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部机关有关司局,部所属有关事业单位:
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9号)有关要求,应急管理部对特种作业操作证式样进行了调整。新版证书式样自2026年6月1日起启用,《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更新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式样的通知》(应急厅〔2019〕53号)规定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式样同时废止。已核发的证书在有效期内继续使用,有效期届满且符合条件的,换发新版证书。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2026年5月15日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