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海洋石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
机构条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和加强海洋石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应急管理部海油安监办组织起草了《海洋石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条件》,目前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意见请填写《应急管理标准项目征求意见表》(附件2),并发送至邮箱zhang-yongjuan@cnpc.com.cn,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永娟,010-80169953。
附件:1.《海洋石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条件(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应急管理部海油安监办
2026年4月30日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