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关于公布2025年度
应急管理装备孵化入选项目的通知
应急厅函〔2025〕468号
各有关单位:
2025年度应急管理装备孵化项目立项工作已经完成,具体立项情况详见附件。
请各联合孵化团队,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应急管理装备孵化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25〕168号)有关要求,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1个月内组织编制任务书,加盖所有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后在“应急装备之家”网站(https://eeh.iiem.ac.cn)应急管理装备孵化工作专栏中完成提交,并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联合孵化团队应聚焦应急管理业务需求,发挥供需双方结对优势,组织做好技术装备适应性改进、场景化改造,抓紧提升实战能力,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孵化任务。各推荐单位应发挥各自优势,在研发攻关、实战测试验证和推广应用方面加强协调和指导。项目孵化过程中,如涉及使用无线电频率,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等事宜,须严格遵守国家无线电管理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取得相应行政许可,在取得相应行政许可前不得进行无线电实效发射。项目执行期满后,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将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评审,对于成效显著的孵化装备将在政策激励、推广宣传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特此通知。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2025年12月31日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