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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应急管理部救灾和物资保障司关于征集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索引号: 3/2020-00082 发文字号: 发文单位: 应急管理部
所属机构: 主题分类: 救灾和物资保障 公文种类: 公告
成文日期: 2020年06月18日 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18日

 

应急管理部救灾和物资保障司

关于征集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党委关于大力发展灾害信息员队伍有关部署,根据《应急管理部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加强全国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应急〔2020〕11号),进一步提升各级灾害信息员灾情管理能力和水平,我司拟组织开展《灾害信息员系列教材和题库编制出版《灾害信息员工作手册及明白卡编制2个委托项目。根据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要点

    (一)项目1.灾害信息员系列教材和题库编制出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讲话精神和应急管理部党委有关部署,围绕《应急管理部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加强全国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等,系统梳理“省村”各级灾害信息员灾情管理工作、培训现状及问题,针对县级以上灾害信息员和乡村基层灾害信息员,各编制出版一套教材,各对应一套题库

    1.编写要求

   (1)内容科学成熟、结构层次合理、语言通俗易懂、图文并茂。

   (2)县级以上培训教材主要侧重相关政策解读、《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相关统计指标解读、灾情统计报送、灾情信息管理等;乡村基层培训教材主要侧重灾害现场实际操作,包括灾情速报、灾害损失快速判定、灾情统计报送、预警信息发布等;同时根据两套教材分别编制相应题库,从实用角度出发,重点围绕灾情管理实际操作、损失研判、统计报送和信息管理等设计。

   (3县级以上灾害信息员培训教材编写规模约15万字,题库规模约500乡村基层灾害信息员培训教材编写规模约11万字,题库规模约500教材出版印刷,题库仅编制不出版印刷。

    2.出版要求

   (1)具有国际标准书号的正式出版物。

   (2)具体技术规格:异16开,平装,锁线胶订,成品尺寸155mm×235mm;封面用纸250g铜版纸,正文使用80克纯质纸。

   (3县级以上灾害信息员培训教材乡村基层灾害信息员培训教材印制5000套,由中标单位出版印制并统一发到各省(区、市)。

    3.时间周期项目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930日完成编制,20201031日之前完成出版。

   (二)项目2.灾害信息员工作手册及明白卡编制系统总结提炼基层灾情管理工作好的经验做法,便于各级灾害信息员实际操作参考,指导基层信息员快速准确报灾,服务抢险救援救灾工作需要,编制《灾害信息员工作手册(县级及以上)》、《灾害信息员工作手册〔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各对应一张明白卡(折纸)

    1.编写要求:

   (1)提纲挈领、文字精炼、突出实用性。

   (2县级以上工作手册,主要内容包括灾害信息员职责、灾情速报、灾情统计、“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使用、“全国灾害信息员数据库”使用、灾情核查评估、灾情会商核定、救灾资金和物资使用管理、灾害信息台账管理等。乡村基层工作手册,主要内容包括岗位职责、灾情速报、灾情统计、报灾系统使用、救灾救助程序、台账资料管理等,

   (3《灾害信息员工作手册(县级及以上)》约5万字;《灾害信息员工作手册〔乡镇(街道)、村(社区)〕》约4万字

    2.技术要求:

   (1)具体技术规格:异型大32开,平装,锁线胶订,成品尺寸135mm×205mm;封面用纸200g铜版纸,正文使用70克胶版纸,明白卡作为折纸活页,附在手册后。

   (2县级以上工作手册(含明白卡)和乡村基层工作手册(含明白卡)各印制10000套,由中标单位印制并统一发到各省(区、市)。

    3.时间周期:项目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930日完成编制,20201031日之前完成印刷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条件,原则上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项目申请人应当在防灾减灾救灾领域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较丰富的研究经历与业务实践经验,具备相关教材、题库、工作手册编制经验的单位优先考虑。为确保集中精力开展研究,每位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

   (二)《灾害信息员系列教材和题库编制出版项目经费原则上不超过40万元。《灾害信息员工作手册及明白卡编制》项目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

   (三)请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并加盖申报人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章,一式四份(另附电子版光盘),通过邮政系统或快递寄至应急管理部救灾和物资保障司(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电话:010-83933381,邮编:100054),信封上请注明“申报项目”字样。同时将电子版发至xuliang431@163.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名称”。

   (四)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以寄出邮戳或快递送达日期为准)。

   (五)我司将组织专家对研究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项目承担单位入选名单将在应急管理部网站公布。

   (六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我司所有。项目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如公开发表研究成果,必须事先征得我司同意。项目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对项目享有署名权。

    三、项目执行时间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我司要求按时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前提交项目最终研究成果。


    附件:应急管理部救灾和物资保障司委托项目申请书


 

              应急管理部救灾和物资保障司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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