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委办函〔2015〕110号:陇南市武都区陇南吉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9.1”较大爆炸事故

2015-09-07 18:42来源: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对陇南市

武都区陇南吉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9·1

较大爆炸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的函

安委办函〔2015110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591日,你省陇南市武都区陇南吉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发生较大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23人受伤。鉴于事故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期间违法违规组织生产,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经研究决定,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该起事故查处挂牌督办。

请你省对该起事故提级查处,由你省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认真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责任,按照规定时限结案。事故调查报告(初稿)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备案后,请你省按照有关规定批复结案,并及时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及电话:李刚,010-64463354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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