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委办函〔2015〕39号: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老林头煤矿“4.27”较大瓦斯事故

2015-05-05 11:10来源: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对四川省乐山市

沙湾区老林头煤矿“4.27”较大瓦斯事故

查处挂牌督办的函

安委办函〔201539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5 4 27 ,你省乐山市沙湾区老林头煤矿发生较大瓦斯事故,造成8人死亡。该起事故较为典型、影响较大。经研究决定,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该起事故查处进行挂牌督办。

请你省组织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核清事故伤亡人数,积极配合四川煤矿安监局依法抓紧开展事故调查,认真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严格按规定时限结案。事故调查处理意见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备案后,由四川煤矿安监局批复结案,并及时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及电话:肖同社,010-64464265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5 5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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