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对七台河市
昌峰煤矿一井“4·5”较大透水事故查处
挂牌督办的函
安委办函〔2015〕36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请你省组织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积极配合黑龙江煤矿安监局佳合监察分局依法抓紧开展事故调查,核清事故伤亡人数,认真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责任,严格按规定时限结案。事故调查处理意见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备案后,由黑龙江煤矿安监局批复结案,并及时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及电话:肖同社,010-64464265。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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