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山东省淄博市“11·8”和聊城市“11·11”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0-11-23 10:58来源: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

安委督〔201042

山东省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安委〔20106号)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安委会研究决定,对你省淄博市“11·8”和聊城市“11·11”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实行挂牌督办。

你省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有关部门抓紧进行事故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意见经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你省负责批复结案。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及电话:颜彬,010-64463012

二○一○年 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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