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乌兰察布市“10·28”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0-11-02 11:07来源: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务院安委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

安委督〔201039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安委〔20106号)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安委会研究决定,对你区乌兰察布市“10·28”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实行挂牌督办。

你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有关部门抓紧进行事故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意见经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你区负责批复结案。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及电话:颜彬,010-64463012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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