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通化市二道江区宏源煤矿“8.10”事故)

2010-10-18 11:57来源: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

安委督〔2010〕6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安委〔20106号)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安委会研究决定,对你省通化市二道江区宏远煤矿“8·10”重大淹井事故,实行挂牌督办。

你省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有关部门配合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抓紧进行事故调查,按程序将事故调查处理意见上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落实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并及时将落实情况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及电话:史宝中,010-64463207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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