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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9 19:07来源:救援协调局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4849号(社会管理类354号)提案答复的函

应急提函〔2020〕178号

王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民营企业纳入国家突发事件应对体系的提案》收悉,经商全国工商联,现答复如下:

民营企业作为非公有制经济的主力军,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地位。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汶川特大地震等突发事件,广大民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体现责任担当,是我国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一、关于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应急管理的法规制度

应急管理部配合全国人大法工委修订《突发事件应对法》,进一步明确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的法律地位、责任义务、激励保障等内容,为民营企业参与抢险救援和保障自身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同时,将积极为民营企业参与突发事件应对提供力所能及的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

二、关于引导民营企业参与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建设

应急管理部注重加强与民营企业应急联动机制建设。一是与顺丰集团等骨干物流企业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采用航空、铁路、公路等联运方式保障应急物资运输;二是建设应急资源管理平台,接入京东集团、顺丰集团等大型物流企业和电商平台数据信息,为实现应急物资信息共享和统筹调配提供技术支撑;三是了解民营企业在帐篷、衣被和折叠床等重要救灾物资生产储备能力,为突发事件紧急采购做好准备。

全国工商联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全国工商联民营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服务平台,引导更多优质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二是推动有关部门加大财政补贴、税费减免、信贷支持力度,引导民营企业,特别是与此次疫情防控密切相关的口罩和防护服生产、物流运输企业,向国家突发事件应对体系相关行业聚集;三是鼓励民营企业加快复工转产保供应、参与海外采购和防控救助。

下一步,应急管理部、全国工商联将加强合作,积极为民营企业参与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建设提供必要的支持。面向有志于应急救援事业的民营企业开展应急处置方面的培训,发现培育一批深度参与抢险救援事业的典型企业,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增强民营企业的荣誉感和获得感。同时,落实好民生、医疗、抗灾物资、生活保障、交通、物流等惠企政策,拓宽相关行业民营企业融资途径,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装备升级。

您提出的建议对引导民营企业有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具有指导意义。感谢您对应急管理事业的关心支持。

应急管理部

20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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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段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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