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2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等6件部门规章的决定

2010-08-07 11:15来源: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32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6件部门规章的决定》已经201072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  骆琳

二○一○年八月六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等6件部门规章的决定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法令统一和政令畅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截至200912月底现行的部门规章共50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并商卫生部同意,决定废止《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等6件部门规章,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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