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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规划科技工作要点

2018-02-28 17:34来源: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

2018年规划科技工作要点

总体思路:2018年,规划科技司工作主要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等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紧紧围绕总局党组决策部署,紧盯夯实安全监管监察基层基础建设需求,不断发挥安全科技和专业服务支撑保障作用,着力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安全监管监察效能和水平,大力改革创新,扎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动“十三五”规划贯彻落实,强化规划宏观引领和约束功能。开展《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和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安全生产内容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及时掌握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完成情况。争取将全国每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和每十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死亡人数等两项安全生产指标纳入国家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推动各地区落实规划实施责任。

二、加快信息化重点项目建设,提升监管监察效能和服务水平。编制安全生产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及配套的7个标准规范,制定安全生产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规范指导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信息资源的共享交换,提高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到2018年底,初步建成安全生产信息化“一张网、一张图、一张表”,打通总局和省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含煤监分局、监察站)、重点企业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的网络通道;基本实现煤矿安全监察业务系统统一建设、分级部署和执法信息化,企业基础信息和安全监管监察信息与总局共享交换;实现全国安全生产信息资源汇聚管理,初步形成基础性预警防控分析应用,总局已建业务系统完成整合共享、一键登录、行政许可业务网上审批。

三、强化科技研发和应用,提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能力

(一)加强重点监管领域安全科技攻关。推进总局与科技部签署战略合作,争取加大对安全生产科研项目、安全生产重点实验室和研发基地建设支持。开展安全生产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做好2017年、2018年破解安全生产难题科技攻关项目验收和攻关,开展2019年度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征集工作。

(二)实施好千人矿井科技减人工作。提出《高危行业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无人化指导意见》,制订《高危行业科技减人技术指南(煤矿篇)》等相关行业标准,推广自动化、智能化技术装备。落实2018年煤矿安全改造中央投资,推动煤矿自动化、机械化技术改造,加快2018年科技减人工作专项行动,加强督促检查。

(三)加快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工作。推进总局会同科技部、工信部发布2018年淘汰落后推广先进目录的基础工作,重点加快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推广应用。利用安全产业发展基金引导作用,健全完善投融资服务体系。加快《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创建指南》编制与印发工作,指导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做大安全产业集中度,提高安全产业有效供给能力。

四、夯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强化基础保障能力与依法治理能力

(一)推进统一安全生产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供应管理办法》,编制《安全生产执法服装和标志技术指南(试行)》和《安全生产执法制式服装着装管理暂行办法》,指导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做好执法服装和标志配发、使用。

(二)持续改善执法保障条件。争取中央投资为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配备个体防护装备,建设一批煤矿事故风险分析平台、事故分析鉴定中心实验室;支持中西部和享受中西部政策地区县级安全监管执法机构购置执法装备;支持总局直属事业单位提升支撑能力,建设专业实验室及研究平台。

(三)加强投资项目监督管理执行力度。制修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装备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落实项目单位(法人)主体责任,完善相关建设管理程序及标准。严格投资计划执行刚性激励约束机制,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为重点,采取重点约谈、致函督办、现场督导、暂停安排新建项目等方式,督促各项目单位(法人)规范、高效开展项目建设。

(四)加快推动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做好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危险化学品、城市安全重大事故防控技术支撑基地和矿用新装备新材料安全准入分析验证实验室等项目的评估审查的相关工作。组织编制职业病危害、金属冶炼等重大事故防控技术支撑基地项目可研报告。组织开展矿山事故与职业病危害分析鉴定中心实验室、国家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综合实训基地等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尽快投入使用发挥投资效益。

五、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专业服务机构监管方式

(一)完善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监管体系。修改完善《安全评价与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相关配套文件和《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预评价导则》《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等标准,进一步规范技术服务行为、促进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和防范事故支撑能力。

(二)持续加强专业服务机构监管。组织开展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监管规章、标准、规范的学习宣贯;指导各地开展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行为督查和重点抽查,加大对违法违规机构查处力度。引导评价检测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一体化服务,培育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综合性技术服务机构。完善机构监管联动机制,将“机构从业情况”纳入“三同时”审查、事故查处、“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加快评价与检测机构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建立第三方信用评定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评价与检测机构查询平台,推动评价与检测机构基本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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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振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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