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行政审批
事项实行“一个窗口”集中受理的通知
安监总厅政法函〔2015〕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方便申请人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对原由规划科技司等业务司局受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一个窗口”集中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
二、
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有关中央企业积极予以配合,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交行政审批相关材料。
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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