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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德宏州建立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机制

2024-04-23 12:11来源: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近日,云南省德宏州住建与消防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机制的通知》。《通知》的印发破解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设施补建修缮无资金来源的难题,实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隐患整改流程简化、耗时缩短的目的。

推广先行表决,建立预案制度。《通知》推动全州范围所有物业管理单位,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应急使用维修资金预案制度,将征求业主同意的环节提前到隐患问题产生之前。已建立预案制度的单位,在符合火灾隐患整改应急使用情形时,动用维修资金不需要再征求业主意见。

创新紧急代修,施行先改后办。《通知》针对未建立应急使用预案和业主表决不通过等特殊情况,明确由当地政府组织研究形成决议后,即可启用维修资金,由当地物委会组织代修。《通知》特别明确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应立刻先行组织应急维修,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再办理维修资金启用手续,充分保障重大火灾隐患的及时整改。

变更表决条件,降低启用门槛。《通知》明确表决方式由原制度中“全部参与且三分之二同意”变更为“三分之二参与且过半数同意”,同意数只需原有机制的50%,大幅降低启用维修资金用于火灾隐患整改的难度。

优化资金划拨,确保机制落地。针对以往启用维修资金过程中因业主不签字导致资金无法拨付的情况,《通知》规定维修资金用于火灾隐患整改的,资金划拨采用公示制,分摊清册无需业主签字确认,最大限度保证整改资金及时兑付。

(黄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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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段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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