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当前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了再部署。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级应急管理局要在推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安全管理问题,保障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要立即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尚未复工复产的,要详细了解未复工复产的具体原因及计划复工复产的时间等情况。同时,要按照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要求,继续推动企业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各项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加强仪表、设备等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自动化控制、监控系统稳定运行, 坚决防止“带病运行”,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同时,要科学合理开展生产经营,坚决防止赶进度、超能力生产;要平稳推进原材料购买、化工产品外运等工作,科学合理促生产、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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