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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精准施策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审批服务

2020-02-27 14:11来源: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为全面贯彻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省应急管理厅精准施策,统筹部署,疫情期间将以往的“面对面”提供审批服务转为申请企业及单位网上申报、电话预约、资料邮寄等形式进行,更加优质高效便捷服务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方面,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初领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竣工验收,并经相关应急管理部门监督核查,在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能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单位,取得安全生产证以来,能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申请变更的可采取网上申报,预受理通过后,将申请纸质文件、资料,邮寄至省应急管理厅行政审批处,省应急管理厅审核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程序予以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以邮寄方式发放。对不能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缺陷,导致发生死亡事故的,申请单位采取网上申报、电话预约等形式,适时办理。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建设项目审查,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暂不适用全程网上办理条件,申请单位可采取网上申报、电话预约等形式,适时办理。疫情期间建设项目试生产到期的,经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延长。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安全评价资质认可,申请单位可采取网上申报、网上反馈、影音件核验等方式全程网上办理,按相关要求审核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按程序予以核发资质证书,证书以邮寄方式发放。 

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疫情解除后,发证机关要对疫情期间未进行现场核查取得相关许可证件的企业进行抽查。对提供虚假材料,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关许可的企业,吊销其许可证件,并作为失信记录纳入“联合惩戒名单”;对不具备许可条件的,予以停产停业整顿,并暂扣其许可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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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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