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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加强全省森林火灾防控工作

2020-01-22 14:07来源: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为切实加强全省森林火灾防控工作,防止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近日,湖南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气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森林防灭火工作。森林是陆地生态主体,是国家民族最大生存资本,是人类生存的根基。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对于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对于保护生态安全、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理念,意义十分重大。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韩正副总理、王勇国务委员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深刻认识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严峻性,按照全省安全生产紧急暨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会议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严格落实森林火灾各项防控措施,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为森林防灭火工作负总责,要落实总书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要求,把地方党委政府特别是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到位,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组织机构、防灭火责任、基础设施、工作经费、火灾处置五个到位。各市州、县市区要按照“上下基本对应”的精神,抓紧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完善组织体系,健全运行机制,充实人员力量,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衔接关系。严格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经营单位和个人的主体责任,确保将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管,灾有人救,责有人担,织牢编密责任屏障。

通知明确,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职能衔接和工作配合。各级森林防灭火工作部门要严格履职,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森林火灾各项防控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各级林业部门要认真履行森林火灾预防相关工作,指导林区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建设和森林火情早期处理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家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单位落实森林火灾防控措施的督促检查。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对森林防火区农业生产用火的安全指导,协同做好农村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公安部门要参与组织受森林火灾威胁区域的群众转移、疏散,维持灾区治安与交通秩序,打击利用火灾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必要时对火场区域实行交通管制。森林公安机关要积极参与森林火灾的应急救援,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及时侦破森林火灾案件,依法打击森林火灾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林业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消防救援队伍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森林火灾的抢险救灾工作,参与指导地方森林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伍的建设,参与森林火险形势会商和森林防灭火工作监督检查。应急管理部门要担负起综合指导本地区和相关部门的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强化火灾防控综合监督管理,按分级负责做好火灾扑救响应的相关组织协调工作,为科学高效扑灭火灾提供相关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气象部门要加强全省林区重点时段的气象监测,及时发布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和高森林火险信息,提供火场气象服务,根据天气条件适时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各级森防指办公室要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建立健全部门协同、定期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通知指出,要坚持群防群治,严格管控林区野外火源。各地要牢牢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工作方针,切实把“群防群治”这张“网”织密扎严,有效管控野外用火。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手段,加强火灾防范知识、典型案例的反复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真正宣传到村、到组、到户、到人。各级政府要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应急、公安等部门尽快出台林区农事用火管控办法,明确森林防火区生产性用火的审批部门,联合加强对烧杂、烧灰积肥以及烧田埂草、农作物秸秆、果园杂草等农事用火的监管,严防失火上山。各乡镇(街道)要明确村组火源管控责任,落实落细火源巡查责任制,建立野外违规用火举报制度,加强对重点人员、关键部位、重点人群的监管。各级护林员管理机构要加大对护林员管理力度,明确护林员的巡查责任范围、巡山频度,及时制止野外违规用火,做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从速严查火案,严厉惩处违法违规用火行为。要加强应急响应,积极应对突发森林火情。各级应急、林业、公安、消防、气象部门要密切协作,建立健全森林火险、火灾会商协调机制,定期会商,根据本地气候变化趋势精准发布高火险天气预报和预警信息,做到火险早发布,推动因险设防、因险施策,指导落实预警响应措施。要时刻做好“打大火、救大灾”的准备,确保扑火机具、通信装备、运输车辆和人员防护装备等数量达到规定要求,保持状态良好,随时可以投入使用。要加大消防水池、临时取水点的建设和维护力度,确保关键时候有水可用。各级应急、林业部门要充分利用卫星监测、飞机(无人机)巡护、火情瞭望、视频监控、地面巡查等各种手段,实现立体式、全方位、全时段监测,发现森林火情相互通报并及时与当地消防救援队伍沟通,掌握防灭火主动权。各级消防救援队伍以及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和航空护林站人员在橙色以上预警时,要进入战备状态,确保一有火情就近就快出动、快速处置。各级应急、林业部门和消防救援队伍要加强值班值守,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森林火灾的分级报告、零报告、有火必报和日报制度,及时、准确、规范向上级报告本部门本单位接到的火情信息,并同时报告当地森防指办公室。对于国家发布的卫星监测热点,各地要及时组织核查,在2小时内反馈核查结果,严防瞒报迟报漏报。森林火灾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统筹各方面力量,分级快速响应,有关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坚决避免小火酿成大灾。对威胁重要目标和铁路运输安全等设施的火情要提升一级响应,确保重点目标安全。扑救火灾要尊重客观规律,科学组织指挥,把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坚决杜绝因指挥不当造成人员伤亡。

通知强调,要坚持依法治火,强化打击处理和督办问责。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森林火灾调查评估制度,特别是对发生的每一起较大以上森林火灾,都要及时组织评估调查,坚决做到“四不放过”。各级森防指对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森林火灾的查处要实行挂牌督办。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处理林区野外用火违法违规行为,对较大以上火灾案件,森林公安机关要从速立案侦办,依法从重从严处罚,符合追刑的坚决追刑,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各级政府要建立森林防灭火工作约谈制度,对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安排部署不力的,上级人民政府要及时约谈下级人民政府负责人。对火源管理不严格、火情报告不准确、应急处置不及时等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责。20201月起,各县市区森防指办公室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报告每起较大火灾的查处情况;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或火灾持续燃烧24小时的,各市州森防指办公室必须在15日之内将火灾处置情况和查处结果报省森防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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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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