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危化企业中,管经营销售必须管安全,那么经营销售部门与专职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区别是什么?
回复: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四条释义“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中,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技术人员和各岗位操作人员,应当根据各自的工作任务、岗位特点,确定其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工作和应负的责任,并与奖惩制度挂钩”。企业应根据经营销售部门与专职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任务、岗位特点,分别规定各部门的责任。 2025-04-03
咨询: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明确应急组织形式可用图示及构成单位部门具体指的什么?是应急预案中设置的小组还是公司部门
回复:
您好,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的应急组织机构一般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突发事故建立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现场指挥部、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警戒疏散组、技术支持组、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护组等。各工作组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请你单位结合企业实际确定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2025-03-13
咨询: 咨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进行备案”。但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确定,储存设施是指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设施.“请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化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是否需要到属地应急部门进行备案?
回复:
您好,若你单位确定是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化经营企业,则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可参照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本款前述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请你单位结合企业实际,根据地方相关部门规定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备案。
2025-03-13
咨询: 国家规定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法律则要求他们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油站属于高危行业、领域吗,需要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吗,不购买,会不会被处罚?
回复: 依据《安全生产法》《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加油站需要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5-03-12
咨询: 您好,我单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急预案与2024年4月28日完成备案,现在单位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法定代表人不是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及组织体系、应急处置岗位及职责分工都未发生变化,只是备案表上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这种应急预案还需要重新备案吗?谢谢!
回复: 您好!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依据上述规章,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在同时不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内容的,则不属于需要应急预案重新备案的情形。请你单位结合实际参照执行,如地方另有规定的,请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2025-03-05
咨询: 危险化学品单位如果有一个车间2层、一个罐区、一个仓库等,厂区不大,是不是车间每层、每个区域多要按GB30077表1要求配备一套应急救援物资?还是全厂配备一套就行?
回复: 首先需按照 GB-30077《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下称标准)中表A.1确定该厂属于第几类危险化学品单位,若属于第三类可按照该标准第7.3.3准许将作业场所物资作为抢险救援物资配置。GB-30077《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表1中指的作业场所为生产区或生产区中的一个车间(见该标准第3.4),每个车间至少配备符合表1的物资,且需满足该标准第4章“配备原则”要求。 2025-02-28
咨询: 根据《矿山救援规程》2024版第五条煤矿建立兼职矿山救援队的要求。本人所在集团公司已建立专职矿山救援队,下属多家煤矿年产量60-90万吨,专职矿山救援队到下属多家煤矿的实际行车时间均为30分钟以内,集团下属多家煤矿是否必须分别设立兼职矿山救援队?
回复: 感谢您对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关注和支持。矿山开采属于高危行业。《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均对矿山企业建立矿山救援队提出明确要求。《矿山救援规程》规定“所有矿山都应当有矿山救援队为其服务。”明确要求“规模较小、不具备建立专职矿山救援队条件的,应当建立兼职矿山救援队,并与邻近的专职矿山救援队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原则上,如果矿山企业已建立专职矿山救援队,且专职矿山救援队至服务矿山的行车时间不超过30分钟,未再要求必须设立兼职矿山救援队。 2025-02-24
咨询: 您好,根据《生产经营单位是餐券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要求,应急预案编制程序中要开展风险评估。想问下是否任何一种应急预案都需要在编制前进行风险评估呢?
回复:
您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编制应急预案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紧密结合实际,在开展风险评估、资源调查、案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你单位应根据要求按程序开展应急预案编制相关工作。
此外,《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是推荐性标准,该标准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你单位可结合实际参照该标准有关风险评估的要求开展评估,如地方另有规定的请参照地方规定执行。
2025-02-21
咨询: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仅对个别企业要求进行备案,请问一般的微型工贸企业、小型工贸企业和中型工贸企业是否有要求备案,如无要求是否可以不用备案
回复:
您好!应急管理部规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对危险性比较大的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备案工作进行了具体规定。同时,该《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一般的微型工贸企业、小型工贸企业和中型工贸企业,应结合落实本行业和所在地方的有关规定要求,开展预案备案工作。
2025-01-20
咨询:
您好:
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中明确:“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我们单位目前有1项综合应急预案、17项专项应急预案、4项现场处置方案,那么请问我们单位2025年需要至少组织1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还是需要至少组织每项应急预案演练1次,共计18次演练呢?
回复: 您好!根据应急管理部规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这是对生产经营单位年度演练频次的最低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行业、地方的相关规定,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确定演练频次,确保演练取得实效。 2025-01-09
咨询: 我是电力建设行业,咨询一下:举例我这里有10份专项应急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是指,半年我至少演练一次,还是说每份专项应急预案至少演练一次?
回复: 您好!根据应急管理部规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这是对生产经营单位年度演练频次的最低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行业、地方的相关规定,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确定演练频次,确保演练取得实效。 2025-01-06
咨询: 应急预案已经备案好了,风险评估辨识出构成重大危险源,但是公司内审发现结论处写错未构成重大危险源。现已修改好重新打印了,还需要去应急管理局把已经备案提交的纸质预案换新吗,已经重新修改文字描述错误。
回复: 您好。你单位出现重大危险源评估结论错误情形,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请按照应急管理部规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及所在地方应急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备案。 2024-12-27
咨询: 本公司生产塑料瓶,属于普通企业,但是人员较多且集中在生产车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本公司已经依据GBT 29639-2020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3位市应急管理专家库的专家评审通过。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要求,是否还需要向应急管理局备案。如需要备案,我司会马上安排人员去应急局备案。
回复: 您好。应急管理部规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你单位应根据规定在应急预案公布后及时进行备案。 2024-12-27
咨询: 本集团公司下属有10多家子公司,并分布在各地市,多家子公司均为独立法人。所有实体业务开展全部在子公司,集团公司法人本身没有实际经营业务。 情况:全部子公司已根据所在行业情况全部独立编制了应急预案,备案。 问题:集团公司应急预案修订应该采取哪种思路? 1.需包含所有子公司的风险事故内容 2.仅编制集团公司单独本身事故如办公室火灾事故,在集团预案中通过描述将集团预案与子公司预案相衔接。
回复:
您好。根据应急管理部规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请你单位根据上述规定,结合相关标准规范和实际工作需要,建立本集团应急预案体系,开展集团公司应急预案修订工作。
2024-12-27
咨询: 《矿山救护规程》第五条规定“矿山企业应当建立专职矿山救援队;规模较小、不具备建立专职矿山救援队条件的,应当建立兼职矿山救援队,并与临近的专职矿山救援队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想请问大型露天煤矿是否必须要建立专职矿山救护队,如果与符合条件的专职矿山救护队签订协议并建立本单位兼职救护队是否可以。
回复: 已电话沟通解答。感谢您对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关注和支持。矿山开采属于高危行业。《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十九条、《矿山安全法》第三十一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十条、《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九条等法律法规均对矿山企业建立专职矿山救援队提出明确要求。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结合当前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的实际,原则上大型露天煤矿应当建立专职矿山救援队。 2024-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