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香水经营是否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021-11-16

    网名:* 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429*
    邮箱:145*
    电话:166*
    通讯地址:广州*


    咨询:我司通过海关进口批量香水,香水基本成分是SD乙醇39-C、香精、水等,闭杯闪点21℃,CAS号:64-17-5,包装规格是100ML瓶。香水的CAS号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序号为2568项的乙醇[无水]CAS号相同,该香水具有危险化学品属性,同时也是日用化学产品。现咨询经营香水是否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咨询时间: 2021-11-05

    回复:你好,请执行《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及《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依据有关原则进行判定。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但经鉴定有关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3号)要求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企业应需要按照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回复单位: 危化二司     回复时间: 2021-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