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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应急管理部防汛抗旱司关于征集研究课题承担单位的公告(三)
索引号: 3/2022-00188 发文字号: 发文单位: 其他
所属机构: 防汛抗旱司 主题分类: 防汛抗旱 公文种类: 公告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22日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4日

 

应急管理部防汛抗旱司关于征集研究课题

承担单位的公告(三)

 

为健全完善防汛工作法律体系,提升应急管理法治化水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以下简称《防汛条例》)修订提供支撑,我司拟开展“《防汛条例》修订完善研究”课题研究。根据课题管理有关要求,现征集课题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研究要点

对现行有效的防汛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重要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梳理,总结归纳我国防汛法律体系框架、主要法律制度以及相关内容;开展对《防汛条例》实施情况的立法后评估,分析当前防汛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提出《防汛条例》修订草案。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良好的信誉。具有应急管理、防汛抗旱相关法律研究经验的单位优先考虑。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

(二)研究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2万元。

(三)请认真填写课题申报书(见附件),并加盖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章,一式四份(另附电子版光盘),通过邮政系统或快递寄至应急管理部防汛抗旱司(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贺佳骏,邮编:100054,电话:010-83933841),信封上请注明“申报课题”字样。同时将电子版发至yjbfxkhs@163.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申报课题—申报单位名称”。

(四)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14日(以寄出邮戳或快递送达日期为准)。

(五)防汛抗旱司将组织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

(六)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需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防汛抗旱司所有。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如公开发表研究成果,须事先书面征得防汛抗旱司同意。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对课题享有署名权。

(七)课题承担单位应按要求按时组织开展课题开题和终期评审。课题进度安排: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提交编制工作方案;9月底提交初步研究成果;10月底结题。

三、其他事项

防汛抗旱司在收到至少3家合格咨询单位课题申报书的基础上,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1家为项目承担单位,并在应急管理部网站进行公示,未能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应急管理部防汛抗旱司研究课题申报书

 

应急管理部防汛抗旱司

2022年4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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