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2 11:46来源:救灾和物资保障司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和

《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

应急〔2020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

为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反映自然灾害和救援救灾工作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有关要求,我部对原《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制度》进行了修订,已经国家统计局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

2.《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

应急管理部

20203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责任编辑:田心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