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对6起煤矿特别重大事故作出处理

2005-12-23 16:28来源:国家安监总局政府网站

 

    12月2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与监察部在京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去年11月以来发生的六起煤矿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局长李毅中通报了关于六起煤矿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通报了对六起煤矿特别重大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出席发布会的还有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 

    六起事故分别是:2004年11月28日陕西铜川陈家山煤矿瓦斯爆炸,死亡166人;今年3月19日山西朔州细水煤矿瓦斯爆炸,死亡72人;5月19日河北承德暖儿河矿业公司煤矿瓦斯爆炸,死亡50人;7月2日山西忻州宁武县贾家堡煤矿瓦斯爆炸,死亡36人,并蓄意瞒报事故;7月11日新疆阜康市神龙煤矿瓦斯爆炸,死亡83人;8月7日广东梅州兴宁市大兴煤矿透水,死亡121人。经调查认定,以上6起事故均属重大责任事故。

    涉及这些事故的责任人,共有222人受到不同的追究,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6人,行政撤职40人。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

李毅中指出,这六起事故充分暴露出一些煤矿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认真、不负责;一些地方对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态度不坚决、工作不得力;一些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行业管理部门工作不落实、不到位。

 

  一是抗拒执法,非法生产。广东梅州兴宁市大兴煤矿证照不全,违法生产,私挖滥采。山西朔州细水煤矿、河北承德暖儿河煤矿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违法生产,酿成事故。

  二是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新疆阜康市神龙煤矿设计能力3万吨,正在进行9万吨改造,但工程尚未验收,冒险生产,今年上半年产煤18万吨。

  三是管理混乱,规章制度形同虚设。这些矿安全隐患大量存在,"三违"现象严重;劳动组织混乱,井下作业以包代管,培训缺失,无证上岗。陕西铜川陈家山煤矿长期采掘严重失调,通风系统不完善,埋下严重事故隐患。河北承德暖儿河煤矿在事故前1小时24分瓦斯超限报警,继续冒险生产,未撤人员,造成重大伤亡。

  四是有关部门监管不力。被责令停产整顿矿井,对其违法生产行为,多个检查组到矿检查均未发现,驻矿安监员失职渎职,管理部门失察。广东梅州大兴煤矿长期存在重大水患,但安监部门却违规发放了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是事故背后的腐败充当了保护伞。山西宁武贾家堡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死亡36人。该矿主与当地一些官员相勾结,转移尸体,瞒报17人。广东兴宁市大兴煤矿该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身份竟是国家公职人员。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经国务院同意,对222名事故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一是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玩忽职守罪等,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96人。如山西朔州细水煤矿矿长、副矿长、调度员及驻矿安监员、乡安监站站长等9人,河北承德暖儿河煤矿事故当班调度员及总工程师、总经理、生产经营决策人等4人,新疆阜康神龙煤矿董事长、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及有关人员1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是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企业管理人员21人,其中具有矿长资质的依法吊销资质。如陕西省铜川陈家山煤矿、铜川矿务局、陕西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的18人因此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

  三是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政府监管部门工作人员77人。如广东梅州大兴煤矿"8.7"特别重大透水事故中,煤炭工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工商部门和公安机关有1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四是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地方政府负责人28人。其中,地(市)8人,县(区、市)和乡(镇)18人。经国务院研究决定,给予陕西省原副省长巩德顺同志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广东省副省长游宁丰同志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责成陕西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书面检查。

  此外,对事故煤矿依法进行罚款和关闭的行政处罚。在事故调查中,还严肃查处了3起事故涉及的政府工作人员入股煤矿、权钱交易、瞒报事故等问题。如广东梅州大兴煤矿矿主曾云高、曾繁金身为公职人员却长期非法办矿,受到当地有关部门负责人的庇护;梅州兴宁市国土资源局主任科员李振权、兴宁市煤炭局副局长曾锡良等人在煤矿入股分红,且涉嫌受贿;广东省安监局副局长胡建昌和处长谭均伟、副处长王镇成等人,违规为大兴煤矿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收受贿赂。新疆阜康市副市长刘晓龙投资参与神龙煤矿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山西宁武县煤炭局局长亢存焕、总工程师连玉明和忻州市煤炭工业局矿山救护队徐伟明等人共同策划,瞒报事故,并得到了县委副书记李天恩、副县长李德生的同意;事情败露后,订立攻守同盟,对抗调查。以上人员,均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会上,李毅中、陈昌智、赵铁锤分别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相关材料:六起煤矿特别重大事故的基本情况

链接:新华网对新闻发布会的报道

 

国家煤监局局长赵铁锤

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

新华社记者提问

中央电视台记者提问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记者提问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提问

华尔街日报记者提问

联合早报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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