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煤矿特大瞒报事故9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2004-10-13 14:08来源:新华网_国内新闻

记者今天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复了河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邯郸县鸿达煤矿6·3特大瞒报事故的处理结果。

鸿达煤矿矿长马登峰等9人被追究刑事责任,邯郸县副县长陈珍礼等11人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鸿达煤矿因隐瞒事故被处以罚款15万元,并被实施关闭。

今年6月3日,邯郸县鸿达煤矿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燃烧事故,共死亡14人。事故发生后,矿长、副矿长、包工头、村委会主任有组织、有计划地隐瞒事故,没有按规定如实上报,拒不向有关监察部门提供真实情况。

与此同时,河北省有关部门还对邯郸县煤炭行业办公室、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对事故负有责任的9名党员干部分别给予行政撤职、行政降级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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