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陕西省西安市玄武路凯玄大厦“9.10”脚手架坠落重大事故)

2011-09-16 15:57来源: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

安委督〔201132

陕西省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安委〔20106号)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安委会研究决定,对你省西安市玄武路凯玄大厦“9.10”脚手架坠落重大事故,实行挂牌督办。

你省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有关部门抓紧进行事故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意见经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你省负责批复结案。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及电话:韩泓,010-64464001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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