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30 18:54来源: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00105号(工交邮电类021号)提案答复的函

应急提函〔2023〕120号

屈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非常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调能力的提案》收悉,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现答复如下:

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是党的二十大部署的重要任务,对于推进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职责分工,采取了一系列工作举措,大力提升我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调能力。

一、统筹优化国有企业救援资源,提升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能力

一是将国有企业纳入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国有企业建设的专业救援力量,是中国特色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应急管理部依托国有企业和有关单位,规划建设了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102支,作为国家常备应急骨干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开采和管道输送、隧道施工等行业领域事故抢险救援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强化央企工程抢险力量建设,每年组织召开由相关部委、军队、中央企业等参加的协调会,通报年度灾害风险形势,研究部署应急力量准备和投送保障工作,2023年共指定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交集团、中国电建、中国能建、中国安能6家中央企业工程应急力量450余支6万余人供地方对接使用,提升了工程抢险救援效能。

二是采取多种方式促进国有企业抢险救援力量发展。2019年,依托中国安能组建“应急管理部自然灾害工程应急救援中心”,相继批复建设12个工程救援基地,作为国家自然灾害工程应急救援专业骨干队伍,有效满足国家重大自然灾害工程应急救援战略需要。会同国务院国资委积极支持中国安能联动加强中央企业战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中央企业应急综合平台,助力形成中央企业工程抢险救援合力。积极指导地方应急管理部门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将驻地有关中央企业纳入抢险救援力量,国有企业抢险救援能力得到进一步发挥。

三是强化国有企业抢险救援力量保障。利用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为应急管理部自然灾害工程应急救援中心(中国安能)配备侦测搜寻、排水救援等抗洪抢险关键装备,提升了自然灾害工程抢险救援能力;利用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为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提供装备支持和运行保障,提高了生产安全事故救援能力。

二、指导服务社会应急力量发展,提升社会力量应急救援能力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会同中央社会工作部等13个部门(单位)研究制定了民间救援力量相关管理办法,对民间救援力量参与国内外救援救助行动的组织、协调、管理、保障等工作作出制度安排。天津、河南、四川出台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社会应急力量的职责定位。浙江印发了《关于培育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引导孵化和培育发展社会应急救援力量。

二是培育提升社会力量应急救援能力。依托现有国家级实训演练基地,举办全国骨干社会应急力量培训班和技能竞赛,搭建社会应急力量交流互动平台。指导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理论和救援技能示范示教活动,开展联合演练和技能竞赛,为更多社会应急力量救援队员提供专业培训和实战救援机会。

三是做好社会力量服务保障工作。协调银保监会及有关保险公司,研究开发指向性更强的社会应急力量专属保险产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实现统一保费、统一保额、统一赔付流程,强化社会应急力量的保险保障水平。会同交通运输部进一步细化完善社会应急力量抢险救援道路通行保障机制,简化审批流程,提升通行效率。组织建设了社会应急力量救援协调系统,实现队伍管理、救援救助协调、能力测评、保险购买等功能,为社会应急力量平时开展队伍建设,灾时申请救援报备、领受救援任务等提供支撑。在2022年四川泸定6.8级地震、今年京津冀严重洪涝灾害抢险救援中,社会应急力量使用该系统领受救援任务,有效提升了抢险救援效率。

三、强化应急协调联动,提升区域协同应对灾害事故能力

一是加强区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设。立足重点区域、重要城市群、重点流域等灾害事故抢险救援需要,指导京津冀、黄河流域、长三角、粤港澳等地省级应急管理部门,通过签订协议、召开会议等方式,在信息互通、预案衔接、资源共享、行动协同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提升了区域间应对灾害事故整体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强与应急管理部、水利部、中国地震局等部门(单位)沟通对接,梳理应急工业品产能、库存、规格、联络人等信息,定期更新应急工业产品目录,提前做好应急保障准备。

二是完善灾害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建成部省应急管理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建立了标准化的信息汇聚、储存、交换、使用、销毁流程,可为有关部委和各地共享灾害事故信息、救援进展信息、应急物资和装备等信息,提高了灾害事故信息支撑能力。

三是以演练为牵引提升应急协调联动能力。会同有关省人民政府,连续三年举办“应急使命”系列大型实战化演习,组织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力量、航空救援力量和社会应急力量参加,全面检验部门间、区域间、央地间协同应对大震巨灾能力。指导各地结合安全风险态势,抓紧抓实灾害事故应急演练,推动预案、力量、机制、保障等应急准备落实落细。

四、加强物联网等新技术运用,为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提供坚强支撑

一是强化应急通信保障。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国家应急通信规划》,围绕提升指挥协同管理能力等方面开展顶层设计。加强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建成国家通信网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建立部、省、企业、现场四级扁平指挥体系;建成覆盖全国的应急宽带VSAT网、短波网,配合高通量卫星、大型无人机平台、海上应急通信浮空平台,构建了空天地海一体的国家应急通信网络。

二是强化通信保障队伍建设。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要求,选拔政治可靠、专业精湛、作风过硬的3459名高素质人员,组建32支国家应急通信一类保障队伍,配备了大中小型无人机高空基站等一系列高端应急装备,全面提升了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通信保障能力。

三是强化抢险救援现场物联网技术运用。充分利用物联感知技术和装备,探索构建应急救援数字化战场体系,打造“单兵数字化、战场网络化、指挥可视化、救援智慧化”的应急救援模式,并在相关演习演练和灾害事故应对处置中进行了全要素测试验证。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注重科技信息化运用,持续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一是完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继续加强对中央企业的督促指导和支持帮助,指导中央企业在抢险救援、应急管理实践、应急产业发展等方面进一步展现央企担当作为。依托国有企业组建工程救援、水上工程救援、川藏铁路救援、应急勘测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强化装备配备、运行保障、实战演练、资金支持,提升队伍专业救援能力。二是规范社会应急力量发展。贯彻落实民间救援力量相关管理办法,加强对民间救援力量参加国内外救援救助的全过程帮助指导,升级完善社会应急力量救援协调系统,组织开展社会应急力量能力测评工作,多方提升抢险救援效能。三是深化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指导有关地区进一步完善区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持续扩展应急协调联动范围和深度,提高灾害事故协同应对能力。针对台风、洪涝灾害、地震、低温雨雪灾害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开展跨部门跨区域应急演练,提升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能力水平。进一步完善应急工业品协调保障机制,梳理掌握更多产品资源,为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提供物资保障支撑。四是强化科技信息化运用。健全极端条件下的应急通信机制和政策法规,制修订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及典型场景专项预案,加强与各地及相关部门沟通联系,确保联系顺畅、反应迅速、应对有力。强化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布局建设以物资储备、培训演练、跨省联动为核心的国家应急通信保障区域中心,形成大国应急通信体系。进一步完善应急工业品协调保障机制,为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提供坚强有力物资保障。加快推进应急救援数字化战场应急管理部本级项目建设,编制印发数字化战场技术规范,指导地方全面开展建设。

您提出的建议很有参考价值,对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感谢您对应急管理事业的关心支持。

 

应急管理部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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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振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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