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2017-02-16 11:20来源: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转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关于建立

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

长效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安监总厅人事〔201717

各省级煤矿安监局,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央组织部 中央编办 财政部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6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单位要对照《指导意见》要求,于20172月底前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二、各单位要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将预防、治理“吃空饷”问题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范畴,进一步完善制度,严格人员日常管理、工资发放管理和离岗人员管理。

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将会同办公厅(财务司),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纪违规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举报电话:010-64464981,电子邮箱:fzckx@chinasafety.gov.cn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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