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宣教办)关于举办
2015年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人事函〔2015〕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各分部,总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5年安全监管监察干部培训班计划》(安监总厅宣教〔2015〕40号),现将2015年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资格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省级安全监管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各分部,总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未取得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程序,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矿山、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业卫生监管,安全生产管理及技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知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大危险源及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及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三、培训安排
采取网络在线学习和脱产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在线学习。学员自
(二)脱产培训。共举办两期,每期限报100人。第一期培训时间为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
(二)总局培训中心根据报名信息,为学员分配全国安全监管干部网络学院用户名和密码。学员应在参加脱产培训学习前完成网络在线学习。
(三)学员在参加脱产培训报到时须提交《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申请表》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脱产培训结束时,使用全国安全培训信息管理平台进行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考试合格者,颁发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资格证书。
(五)培训费由总局统一支付。
附件:
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宣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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