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化学品冶金等行业领域安全标准对比研究工作的通知

2013-08-27 12:43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监督管理三司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

开展化学品冶金等行业领域安全标准

对比研究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三函〔2013129

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建立与国际接轨并且符合我国发展实际的化学品、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开展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等行业领域安全标准对比研究(以下简称对标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标研究工作的意义

学习借鉴国外安全标准在立法、理念、管理、执行等方面的好做法,准确评价我国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等行业领域标准体系的质量和水平及与国外先进水平的差距,推动安全标准工作体制机制顶层设计,完善相关行业领域安全标准管理工作机制,增强安全标准的可操作性,更好地满足安全生产新情况、新形势与新挑战的要求,提高相关行业企业安全发展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推动我国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乃至根本好转。

二、主要任务与工作目标

(一)评估现状。全面评估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行业领域安全标准体系与工作机制,真实把握现行标准现状与水平。

(二)查找差距。全面剖析我国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行业领域安全标准与国外安全标准存在的技术差异,分析标准管理工作机制存在的缺陷与问题,准确查找安全标准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

(三)培植标杆。选取部分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培植对象,对照国际同行业先进标准,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率先达到或接近国际同行业先进安全管理水平。

(四)提出建议。借鉴国际标准管理先进理念,科学界定我国相关领域安全标准的定位、功能及作用,研究提出完善我国安全标准管理工作机制的措施建议。

(五)完善体系。准确掌握我国安全标准体系存在的问题缺陷,找出我国现行标准体系中缺失的标准,研究差异较大同类标准在我国实施的科学性,提出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和中长期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划建议。

2013年底,完成国内外化学品、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标准对比分析,提出标准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引导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率先与国际标准接轨;到2018年,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安全标准体系,实现行业达到标准要求的目标;力争到2020年实现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等行业领域安全标准全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组织领导与任务分工

为加强对标研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对标研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综合协调工作;按照任务分工,由部分中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培植对象、科研院所、社团组织及外资企业(机构)组成专业工作组,承担有关专项研究任务。

(一)化学品安全标准对比研究工作领导小组。

长:孙华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浩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司长)、柏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际合作司副司长)、沈殿成(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章建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刘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副总经理)、余津勃(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1.设计建设组。由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负责,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牵头。负责对比分析国内外化工装置安全设计、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安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等方面的差距,提出设计建设安全标准体系建设的建议。

2.企业安全运行组。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负责,中国石化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牵头。负责对比分析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差距,重点关注涉及18种危险工艺的安全技术标准,提出企业安全运行标准体系建设的建议。

3.安全管理组。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负责,中国石油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牵头。负责对比分析化工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及政府监管体制、方法、程序和措施等方面的差异,提出安全管理标准体系建设的建议。

4.运输安全组。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负责,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牵头。负责对比分析国内外危险货物及危险化学品管道运输在管理体制、协调机制、法规标准方面存在的差距,提出化学品运输安全标准体系建设的建议。

5.烟花爆竹组。由中国烟花爆竹协会负责并牵头。负责对比分析国内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规、技术标准、产品标准,研究我国烟花爆竹安全法规、标准与欧美差异,及其生产、储存、运输和燃放环节政府安全监管方式方法等内容。

(二)冶金、有色、建材、机械对比研究工作领导小组。

长:孙华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

副组长:欧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司长)、柏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际合作司副司长)、姚燕(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刘祥民(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严弟勇(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志(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副院长)、李培珍(中国机械工业安全卫生协会会长)、吴宗之(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院长)、罗音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副司长)、马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副司长)

1.冶金组。由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负责,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冶赛迪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武汉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参与。负责对比分析国内外冶金行业炼铁、炼钢、煤气法规标准方面存在的差距,提出安全标准体系建设的建议。

2.有色轻金属组。由中国铝业公司负责,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洛阳有色金属加工设计研究院、西南铝业(集团)参与。负责对比分析国内外氧化铝、电解铝和铝加工行业法规标准方面存在的差距,提出安全标准体系建设的建议。

3.有色重金属组。由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集团抚顺红透山矿业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集团沈阳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谦比西铜冶炼有限公司、中色奥博特铜铝业有限公司、沈阳有色金属研究院、沈阳有色金属设计院、中国瑞林工程公司、中色国际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鑫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参与。负责对比分析国内外铜、锌冶炼加工行业法规标准方面存在的差距,提出安全标准体系建设的建议。

4.建材组。由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中国建材检验认证中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凯盛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秦皇岛玻璃工业研究设计院、蚌埠玻璃工业研究设计院、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北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新型建材设计研究院参与。负责对比分析国内外水泥、玻璃、陶瓷、石膏板行业法规标准方面存在的差距,提出安全标准体系建设的建议。

5.机械组。由中国机械工业安全卫生协会负责,下设建设设计类工作组、设备设施类工作组、企业安全管理类工作组、政府监管类工作组等4个研究小组,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机械工业安全卫生协会、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东风汽车公司、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机械科学研究总院、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美国豪士科集团公司、北京联合智业企业发展研究院参与。负责分析对比国内外机械行业政府安全监管标准(制度)、企业安全管理标准、设备设施安全标准、工厂建设设计安全标准等方面存在的差距,提出安全标准体系建设的建议。

请各有关单位加强组织协调,在人、财、物、时间安排等方面为对标研究工作提供支持保障。请各专业工作组负责单位与牵头单位研究确定本组对标研究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和工作步骤,并于 2013 9 10 日前 报送对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化学品对标研究工作联系人:苏峥(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秘书处),电话:010-64464198,手机:13520036195,电子邮箱:suzheng@ccsa.net.cn

冶金、有色、建材对标研究工作联系人:吴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电话:010-64463853,手机:13552288515,电子邮箱:wuhaosafety@163.com

机械对标研究工作联系人:李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电话:010-64463303,手机:15901175681,电子邮箱:liz@chinasafety.gov.cn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3 8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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