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已失效)

2013-02-21 17:22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司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安监总统计〔2013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统计报表制度》已经国家统计局同意,现予印发,即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61月。请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局自 2013 7 5 日起 正式报送相关统计资料。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3 2 19

附件:

1、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统计报表制度

2、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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