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
近期三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安委办〔2012〕3号
近期,全国连续发生了三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并带来严重的社会影响。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上述事故的发生,不仅暴露出非法营运、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问题,也暴露出部分地区在公路安全管理、驾驶员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旅游包车安全监管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依据有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已对上述三起事故的查处实行挂牌督办,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安全。各地区要按照全国春运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1〕5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统一部署,认真研究分析春运期间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的形势,针对冬季雾、雪等恶劣天气较多和节假日返乡、赶集、探亲等人流集中的特点,查找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强化事前督促和事后检查,务必把各项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二、加大公路安全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道路安全程度。各地区要加强对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针对部分农村公路等级低、安全设施不健全、标志标识缺失的情况,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结合本地区实际,逐步予以整改。要针对正在修建、尚未完工、不具备通车条件的乡村公路,加大管理和宣传引导力度,禁止社会车辆通行,避免发生事故。要针对春运期间的交通特点,狠抓县乡道路交通安全措施的落实,充实一线路面巡查监控力量,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县乡公路及农村庙会、集市等场所的交通管控,强化交通秩序管理,严查超速超员、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三、加强客运包车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地区要针对春运期间返乡务工人员集中、客运包车需求较多的特点,认真审查客运包车尤其是旅游客运包车的运营资质和申请路线,严格审批、发放包车证,严禁客运包车违规从事班线运输等与审批资质不相符的经营活动,进一步规范客运包车市场的运营秩序,提高客运包车运营的安全程度。要进一步加强对客运包车尤其是旅游客运包车的安全检查力度,严格把好客运包车企业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和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强化源头管理。
四、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各地区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营造人人遵章守法的良好氛围。特别是在春运期间,要深入农村、集市、学校、家庭,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不乘坐超载车辆、货运车辆、拖拉机以及其他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出行,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保证安全出行。
五、严肃查处事故,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有关地区要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对事故负有领导、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确保事故按期结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并跟踪督促事故责任和整改措施的落实。要通过认真调查事故原因,严肃责任追究,教育广大企业和干部群众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隐患堵漏洞,切实搞好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工作。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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