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
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安委办明电〔2010〕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上述两起事故的发生,不仅暴露出部分车辆违法违规超载、超员、超速,部分运输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薄弱等突出问题,也暴露出部分地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加强源头管理。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研究制定具体措施,落实责任,把打击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行为作为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的工作重点,集中精力抓好整治。要加强运输企业源头管理,严把企业市场准入关、车辆技术状况关和驾驶员从业资格关,督促运输企业加大对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力度,把超载、沿途揽客行为作为管理重点,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二、继续强化路面巡查,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客运车辆载客和车辆超载、超员、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力度。要合理配置警力,采取定点检查和流动巡逻相结合、区域协作和联勤相结合等有效措施,突出事故易发的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加大对客运班线集中和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对于非客运车辆载客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要切实落实客运车辆交通违法抄告和转递制度,做到查处一起、转递一起、抄告一起。
三、严格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综合治理。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车辆超限超载、“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依法设置固定或临时检查站点,选择、配备必要的称重设备、卸载机具和卸载场地,采取固定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检测、卸载和处罚。
四、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各地要结合本地区特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和乘客宣传交通法律法规以及超速、超载、超员、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提高全民自觉遵章守法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出行平安。
五、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安委〔2010〕6号)要求,已将这两起重大事故的查处列入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办范围。各地要认真执行事故分级督办制度,严肃事故查处和厉行责任追究,有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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