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
举办2015年第二次视频专题讲座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各在京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定于
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按时参加。请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各在京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于
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和煤矿安监局通知有关人员按照总局通信信息中心要求,于
联系人及电话:李少娇,010—64463627、64463870(传真)。
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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